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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411号)等文件要求,巩固我市制造业强市基础,推动我市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一、鼓励外资投资制造业领域。支持外资企业投资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制造业领域,支持外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我市制造业企业开展合资合作,推进制造业产业升级。二、鼓励外资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或开放式创新平台,结合我市科研优势,发挥外资研发中心全球创新资源配置作用,促进“两链融合”,提高科技创新体系开放度,进一步扩大我市科技影响力。三
2、、鼓励外资设立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引导跨国公司设立综合型、区域型、成长型等类型区域总部,推动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发挥总部经济在促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鼓励外资培育产业链集群。引导重点外资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鼓励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通过提高国内及本市配套率等方式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产业聚集。五、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再生产。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深度挖掘存量外资企业投资意向。鼓励已落地外资企业通过企业利润再投资、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等方式扩大投资。六、鼓励外资加
3、大固定资产投资。发挥外资企业在技术与资金方面优势,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推动经济持续稳健增长。七、鼓励外资投资其他产业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对制造业领域之外的其他重点产业进行投资,促进利用外资结构多样化,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八、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积极响应国家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导向,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鼓励外资企业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九、加强外资企业投资保障。完善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制造业项目落地投产过程中遇到的用地、环评、能耗、融资等问题。支持外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十、提升投资便利化程度。优化外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为高管、技术人员及家属在就医、购房、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住宿登记、办理金融业务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投资局商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4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