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协议(2024年XX银行与 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协议(2024年XX银行与 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编号:开立非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甲方:XX银行住所(地址):负责人:乙方: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因业务需要,特向甲方申请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事宜订立本协议。第一条概述1.1 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适用下列第一情形:(1)单笔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2)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循环办理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1.2 乙方向甲方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需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和有效性负责。本协议未明确事项或条款,可由乙方在担保业务申请书中明确。1.3 乙方以循环方式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循环额度为(币种)元,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4 在循环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循环额度。该期限届满,不影响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其他权利义务的履行。循环担保项下每笔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开立日不得晚于循环额度使用期限的截止日。1. 5乙方在循环额度和使用期限内以循环方式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以下根据审批要求填写】1.6甲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后,如乙方要求对保函/备用信用证进行
3、展期或修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对已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重新出具。重新出具的,乙方应督促受益人退还原保函/备用信用证。第二条担保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2.1 乙方向甲方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按担保余额的。/月计收,单笔最低为(币种)元/月口季(请勾选)。最小计费周期为月(按实际发生天数,从保函开立之日起计算,30天为1月),不足1月的按1月收取。对于未达到最低收费标准的业务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乙方支付的担保费应与保函/备用信用证币种一致,经甲方同意以不同币种支付的,按支付时甲方公布的适用汇率进行折算。2.2 乙方按下述第种方式支
4、付担保费:(1)在甲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前一次性支付。(2)按月支付,第一期担保费乙方应于甲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之前向甲方支付。保函/备用信用证出具后,乙方应于次月起每月的2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该期担保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担保到期,乙方应于到期日付清担保费。(3)其他支付方式:2.3 如果乙方申办的保函/备用信用证需要委托转开行转开,则转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收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2.4 保函/备用信用证的修改、展期、通知等事项,乙方应按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另行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2.5 收费相关咨询(投诉)请联系XX或甲方营业网点。第三条保证金
5、和其他反担保(本条适用于乙方提供保证金和/或其他反担保的情形)3.1 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前,按本协议约定向下列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3.2 乙方以单笔方式申办担保业务的,保证金不少于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的_%,且最低不得少于(币种)元。3.3 乙方以循环方式申办担保业务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存入保证金:(1)按每笔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逐笔存入保证金,每笔保证金不少于对应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的%,且最低不得少于(币种)兀O(2) 一次性存入保证金,保证金不少于循环担保额度的%,且最低不得少于币种)元。3.4 乙方交付的保证金应与保函/备用信用证币种一致,经甲方
6、同意以不同币种支付的,按交付时甲方公布的适用汇率进行折算。3.5 乙方承诺以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及其利息为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设定质押担保,并保证该等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动用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3.6 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债权本金、利息、实现质权的费用和乙方依据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3.7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为实现自身债权,可从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应支付的所有款项。保证金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获得全部受偿。3.8 8发生本协议4.5、4.10和6.3条所述情形时,保证金
7、数额不受本协议约定的保证金比例限制。3.9 对甲方担保金额与乙方保证金的差额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反担保,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担保人:3.10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存入保证金并办理完毕其他反担保手续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受益人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开立需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甲方只有在获得批准或核准后才有义务出具。3.11 根据法律规定或因其他情形导致本协议或依本协议开立的保函/备用信用证无效、终止、被撤销或被解除,乙方仍应以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和乙方提供的其他担保
8、为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债权承担反担保责任。3.12 甲方依法将本协议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协议和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对该第三人承担责任,履行义务。3.13 本协议履行中,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已开立的保函/备用信用证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担保金额、延长担保期限的,乙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协议和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第四条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诺:4.1 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4.2 如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或因保函/备用信用证而受到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受益人)的任何索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积极配合甲方在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的履约或抗辩行为,无条件偿还甲方在保函/
9、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支付,并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4.3 3随时向甲方提供与保函/备用信用证有关的商务合同和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有关资料文件,并为甲方了解上述情况提供方便。4.4 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4.5 凡担保项下进口的设备和货物,在到货后立即向甲方认可的保险机构投保财产险并将有关保险单背书让渡给甲方。如果上述设备或货物发生意外损失,甲方有权向保险机构索赔并将赔款转作保证金用于备付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或用于偿还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向受益人支付的款项、利息和费用。4.6 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生产经营
10、和财务状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按甲方要求提供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资料。4.7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如保证金账户资金被有关机关冻结、扣划,应立即予以补足或另行提供其他等值反担保。4.8 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反担保。4.9 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有权从乙方在甲方或XX银行境内外的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乙方保证不提出异议并放弃抗辩。扣划款项与甲方债权币种不一致的,按扣划日甲方公布的适用汇率进行折算。扣划日至清偿日(甲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本协议币种并实际清偿乙方
11、债务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4.10 与担保有关的商务合同发生修改、补充或变动的,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因此而增加甲方的担保责任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增加保证金或其他反担保。4.11 在预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如保函/备用信用证约定在乙方收到受益人支付的预付款后生效,在收到受益人支付的预付款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收款证明,否则因此而导致甲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担保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12 在向受益人支付合同款项或已履行合同义务后,及时向甲方提交付款证明或合同义务履行证明,否则因此而导致甲方仍按照保函/备用信用
12、证约定的担保金额全额支付款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13 及时将与担保有关的商务合同或项目项下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事件(包括预期违约事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担保责任的正常履行。4.14 14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甲方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作出令甲方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4.15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4.16 16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或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
13、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立即书面通知甲方。4.17承担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第五条甲方担保责任的履行5.1 在担保有效期内,一旦受益人按保函/备用信用证条款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但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即可以按照保函/备用信用证约定向受益人履行担保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备足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5.2 在向受益人履行担保责任时,甲方只负责按照保函/备用信用证的约定处理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对所涉及的商务合同或项目纠纷不负任何责任,对相关索赔文件的真伪及其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也不负任何责任。对上述索赔文件
14、,甲方只作形式审查,只要在形式上符合保函/备用信用证的约定,甲方即有权按照约定向受益人履行担保责任,乙方承诺对此不提出异议。5.3 在向受益人履行担保责任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账户和其他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向受益人支付,因乙方未备足应付款项导致甲方垫款的,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偿还,并自甲方垫付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利息。5.4 在向受益人履行担保责任时,如甲方从乙方账户扣划款项与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币种不一致,则应依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按照甲方公布的适用汇率将扣划款项兑换成保函/备用信用证币种后向受益人支付。第六条违约责任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
15、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或不遵守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6.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对尚未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甲方有权不再出具,并停止为乙方办理新的担保业务:(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2)甲方对已向乙方出具的单笔保函/备用信用证垫款15天以上;(3)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1笔(含)以上垫款;(4)乙方任何债务(包括在其他合同/协议项下债务)在到期后未予偿还;(5)乙方申请开立的任一保函/备用信用证(无论是否由甲方出具)项下的受益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乙方或被担保人未按照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偿还担保人
16、在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垫款的;(6)发生其他已经或可能对乙方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6.3 发生上款所述情形之一,对已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甲方有权同时或分别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措施:(1)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或其他反担保;(2)暂停乙方开立在甲方的账户项下的资金支付;(3)以甲方在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担保金额为限对乙方开立在甲方或XX银行其他分支机构的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冻结,冻结资金转入保证金账户,作为乙方保证金;(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6.4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计收万分之的违约金。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