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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板预制施工合作协议甲方:益阳路桥娄衡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确保优质高速的完成娄衡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甲方决定将娄衡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30mT梁、20m空心板梁预制施工任务与具有丰富施工作业经验的乙方实行施工合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1 .承包工程范围:娄衡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30mT梁、20m空心板梁的钢筋安装、钢绞线张拉及佐浇注工程。2 .合作形式:在甲方全面管理下乙方提供本
2、协议工程范围内的钢筋安装、位浇注、钢绞线数控张拉工作所需的全部劳务、辅助材料、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使用费)、施工用电及用电计量器具配备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形式。3 .承包工作内容:按照本协议工程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梁板钢筋安装、钢绞线数控张拉、碎浇注的所有工作,包括:预制梁板的台座制作、拆除;预制场地硬化;钢结构平台或支架的搭设、拆除;吊装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折除;模板安拆、涂脱模剂;人工或人机配合搬运钢筋半成品;钢筋绑扎(焊接)安装;钢绞线数控张拉;波纹管、锚垫板及其他预埋件安装;人工配合机械吊运、浇注碎;安拆、清洗碎输送泵管;震捣碎并小修震捣器;预制梁板养护;碎
3、凿毛;预制梁板出坑、存放;场地清理、迎检清理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4 .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本协议工程预计工程量为:30mT梁264片、20m空心板梁559片,此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数量应按实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结算。5 .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工程数量和双方商定的综合单价,本协议工程预计合同金额为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结算的工程量和双方商定的综合单价确定。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乙方唯一代表,负责处理与甲方的一切经济往来事宜。甲方
4、不认可其他以任何形式与乙方合作的关系实体,不与乙方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关系,也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连带责任。乙方如将本协议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条协议书组成1.本协议书及附件;本协议书的补充协议;7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会议纪要、协议;8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和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文件、通知、指令;9 .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批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10 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本标段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11 本工程业主的招标文件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等;12 业
5、主下发的桥梁标准化施工指南、路基标准化施工指南;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第三条承包单价1 .乙方完成本协议工程范围内梁板钢筋安装、钢绞线张拉、碎浇注所有承包工作内容,并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后,按以下包干综合单价结算:1)预制T梁碎:330.00元m3(大写:叁佰叁拾元/每立方米)2)预制空心板梁磅:330.00元m3(大写:叁佰叁拾元/每立方米)3)梁板钢筋安装:300.00元t(大写:叁佰元/每吨)4)主筋、分布筋加工及安装:500.00元t(大写:伍佰元/每吨)5)梁板张拉及压浆:380.00元/片(大写:叁佰捌拾元/每吨)2 .以上包干综合单价包括完
6、成上述工程范围及内容中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管理、维护、质检(自检)、安全、环保措施、动力能源、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除外)、利润、缺陷修复、临时设施与临时工程、人员、设备进退场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3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与本协议工程范围内钢筋安装、钢绞线数控张拉、碎浇注有关的任何分项工程细目如果未列入上述结算细目中,则是本协议工程的附属义务,其费用已包含在上述有关结算细目单价中,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梁板凿毛、梁场定期清扫、迎检梁场及梁场现场整形费用由乙方负责。4 .单价调整:无论何种因素的影响,上述综
7、合结算单价均不进行调整。第四条机械设备及材料费用1 .甲方提供完成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梁板加工模板、钢绞线数控张拉设备、结构物混凝土(另加2%的损耗用量)、钢材、钢绞线、锚具、波纹管。乙方负责相应材料及设备的保管与维护,并承担其维修保养费用;2 .乙方提供完成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梁场门吊设备、汽车吊、运输机械、挖掘机、装载机、电焊机、震捣器、手拉葫芦、临时支座、钢结构平台及支架的主要构件、临时脚手架主要钢构件,门吊操作及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3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需临时电力线路和用电计量器具,并承担相应费用。其生活、生产用电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须使用甲方变压器电源,按1.2元
8、/度向甲方缴纳电费,从当月过程结算款中扣除。甲方不能提供电源的,乙方自行解决。4 .乙方应自备相应台套的自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本协议工程的连续施工,并承担费用,因停电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5 .乙方提供完成本协议工程所需的劳务及设备,须满足甲方强制性要求。6 .乙方负责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甲供主材以外其他所有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并承担费用。7 .乙方负责本协议甲供机械设备以外其他所有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维修保养、动力能源消耗等,并承担费用。8 .按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不迟于每月25日提供下月需用计划并注明大致需用时间,且在需用前七天向甲方项目部
9、提交准确的需用计划,否则,因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导致的工程延误与窝工,甲方不予负责。若因材料计划原因导致材料大量超购,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9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的计划进行审核,并不减轻乙方对材料计划所应承担的责任。10 .乙方应授权专人对甲方项目部组织进场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点验数量并签字确认。IL乙方有权对进场的材料质量提出异议,如有证据表明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但一旦接收进场,此将不能成为日后质量或损耗率达不到要求时的理由。12 .材料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及时组织专人进行装卸,并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堆码,其堆码必须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否则均视为乙
10、方违约。13 .甲供材使用必须遵循先进先用,限额领料的原则14 .坚持工完料尽场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优材劣用或随意降低等级使用;配制材料严禁擅自改变配合比。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15 .材料退场时,乙方需及时与甲方项目部办好交接手续,确定材料最终消耗量。16 .乙方对与承包范围相关的已进场材料承担保卫责任,需自聘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对材料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丢失与盗损的责任。第五条结算与支付1 .工程量确认原则:按乙方实际完成且经业主计量的工程数量计算。2 .质量保证金:本协议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为结算金额的10%,待本协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业主进行最终结算后,返还5%质量保
11、证金。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按本协议有关缺陷责任条款执行。3 .工程月结算与支付:乙方每月5日前将按甲方制定的工程结算制度和程序对完成的工程,按本协议规定的综合单价申报甲方办理结算,甲方扣除10%质量保证金、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租金、电费、税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款,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支付给乙方。4 .工程最终结算: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最终结算。根据每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月结算单,进行整理、复核、汇总,形成乙
12、方最终结算单,最终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办理最终结算时,乙方应按时报送并积极配合,如乙方延期报送或无理拖延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结算价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 .工程完工支付:在业主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甲方将根据本协议工程完工结算单,核实应扣、应返等各种费用、验证本书面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支付应付剩余款项。6 .乙方应有与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足够经济实力,应充分考虑到并承担因业主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甲方延期或不能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风险。如因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甲方无法收到工程款,乙方同样应承担拖欠风险
13、,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索资金和起诉甲方。乙方可提出以甲方名义向业主起诉追讨工程款的请求,甲方予以配合,但由此产生的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7 .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和完工支付前,乙方必须出具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最终债权债务关系账单,并申明甲乙双方已结清和已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5%的质量保证金支付除外),双方合同义务(缺陷责任期义务和责任除外)执行完毕,乙方再无任何索偿要求,且乙方就本协议工程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相关经济往来和债务已全部清理完毕,与甲方无关,并签署备忘录。8.工程结算款均以银行转账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第六条变更与索赔1.在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设计变更的,则乙方按变
14、更文件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若发生变更的项目与本协议工程结算单价项目相同,只是数量发生变更的,则其单价仍按本本协议工程的承包综合单价执行。因变更而新增项目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合同外项目,按照甲方集团公司结算单价审批制度执行,原则是:1)本协议单价有相同或相似、相近的项目,套用其单价结算;2)本协议单价没有的新增项目,由甲方做好单价分析资料,报集团公司审批确定后,乙方无条件执行;3)对无法实行计件的项目则以计时工资计算,按每工日(八小时工作时间)120元计算,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安排,所用工时应及时交由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签证确认。2.除按照甲方工程承包合同中“不可抗力限定的条件外,乙
15、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若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必须待甲方取得业主有关赔偿款额后,在该款额内合理补偿且乙方必须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逐日向甲方报送损失详单。第七条工期1 .本协议工程的工期为个月,即乙方施工工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前(共月),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体进度要求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本协议工程范围内梁板预制及与此有关的所有工作。2 .乙方工作进度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是否加班或赶工,应在服从甲方安排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另增补加班或赶工费。3 .乙方投入设备须满足甲方业主及监理相关文件(桥梁标准化施工指南等)及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设备投入,乙方必须无条
16、件执行。4 .乙方进度滞后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工期仍达不到甲方或本工程业主的施工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分割乙方剩余工程,直至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和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 .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超过本协议工期,每超过1日,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罚款,罚款最高限额为协议总价的20%o6.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经业主或甲方签认后,乙方不承担延期损失偿金,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由此所发生的劳务、设备、材料费及损失等费用,按本协议有关索赔条款执行;1)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2)本协议条款指明可能的延误;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