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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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凸显,已成为全国各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共识。为有序推进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剑河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传统经济与社会生态转型为导向,以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构建生态安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培育生态文化,努力将剑河打造成为绿色发展引领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二、总体目标以进一步加快转变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全面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

3、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均衡、功能互补、相互支撑的共生关系。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争取到2024年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基本条件和43项建设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重点任务(一)目标责任落实1 .落实党委、政府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机制。县委、县政府定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国家、省、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大政策,研究解决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各类专项督查问题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

4、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2 .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党政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比例不得低于20%,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核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3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统一、党政同责、失职追责、问责到位”的原则,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起对辖区生态环境和自

5、然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严格追责。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4 .开展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二)环境质量改善5 .

6、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多元共治”,深化“七控一应对(控尘、控排、控煤、控油、控车、控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开展燃煤治理、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无组织排放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管控等专项行动,压实责任,拉高标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6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按时完成各项水污染防治攻坚

7、年度考核任务,确保水质达到HI类及以上标准,县建城区无劣V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农村无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7 .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健全完善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机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8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力度,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

8、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30%o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9 .提高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开展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土壤质量监测工作,做好耕地质量变化动态监测,力争农业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上一年度或时期保持稳定或上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10 .持续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按时完成各项水污染防治攻坚年度考核任务,确保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

9、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11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快科学施肥用药技术的推广普及,提升科学施肥用药水平,抓好示范带动减量增效,以专业化服务提升施肥用药效率,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主要经济作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覆盖率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12 .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装、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加大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率,扩大收集运输覆盖面,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确保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虬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5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1

10、3 .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率,扩大收集运输覆盖面,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不低于80虬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14 .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新建、改造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村改厕的宣传,充分调动群众改厕积极性,大力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三)生态质量提升15 .提高生态质量指数(E

11、QI)o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矿山开采,治理水土流失,适度控制开发强度,最大限度保护自然资源,进一步提高全县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确保全县生态质量指数(EQI)与往年相比保持基本稳定或提升。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16 .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加强造林绿化,实施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速培育森林资源。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并逐

12、步提高。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17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乱捕乱采和破坏,确保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不低于95%;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建立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阻截体系,避免发生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确保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加强对河流中特有性、指示性物种以及珍稀濒危水生物种的保护,保持特有性、指示性水生物物种数量不降低。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13、,各乡镇(街道)18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100%。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19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快建立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因地制宜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的调查

14、、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无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各乡镇(街道)J20 .加大河湖岸线保护。进一步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组织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及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信息共享、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与保护体系,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河湖岸线管理和保护任务。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1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15、,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依法及时清理、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养殖场等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虬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22 .提高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制定村镇饮用水运维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机(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23 .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等危

16、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环境监管,要求涉危企业严格执行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全县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单位,各乡镇(街道)(五)经济结构调整24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确保全县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稳步提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六)资源集约利用25 .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全面实行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加快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倡导全民节约用水,大力发展循环、串联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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