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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0刑事诉讼法单选:第1题(5分)下列几类案件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是()。E挪用公款案C妨害通信自由案C抢劫案U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案件单选:第2题(5分)下列人员中不能作为证人的是()C生理上有缺陷的人e精神上有缺陷的人C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区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单选:第3题(5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如果对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享有的权利是()C上诉C抗诉C申诉e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单选:第4题(5分)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是()。U人民法院C国家安全机关C公安机关E人民检察院单选:第5题(5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代理制度,下列人员中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
2、。E自诉人的近亲属C被害人的近亲属U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C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单选:第6题(5分)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C缺席审判处理E撤诉处理C终止审判处理C中止审判处理单选:第7题(5分)对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C基层人民法院E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法院单选:第8题(5分)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C立案之日起U侦查终结之日起E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口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随时委托单选:第10题(5分)下列人员中,可以充当法定代理人的是()。C夫、妻C同胞兄弟姐妹e养父母U单位领导单选:第U题(5分)在自诉案件中,有权提起
3、反诉的人是()。E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C被告人及其辩护人C当事人C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单选:第12题(5分)被告人或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期限为()。15日UlO日E7日U5日单选:第13题(5分)下列人员中,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判决,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是()E被害人C自诉人c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C自诉人及其辩护人单选:第14题(5分)某县法院受理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一起刑事案件,应当()C撤销案件C要求控告者撤诉U请求上级法院批准由自己审判E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选:第15题(5分)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郑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
4、行逮捕时发现郑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郑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C是人民检察院c市人民法院C市国家安全机关E市公安机关简答:第1题(10分)答题要求:对本题目的回答不能低于50字。简述自诉案件的范围。答:刑诉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了三类案件的具体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L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
5、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论述:第1题(15分)答题要求:对本题目的回答不能低于300字。试论上诉不加刑原则。答: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是第二审法院要遵守的一个原则只有在被告人一方提起上
6、诉的时候,上诉不加刑才能使用。(检察院为了被告人的利益而抗诉的也不得加刑)上诉不加刑的刑包括三个内容。刑种,刑期,刑罚的执行方法。(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7、、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7)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8)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9)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理由属于第一审人民法院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法院重审的可以加重被告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