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817295 上传时间:2024-01-1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6.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产权交易合同(北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产权交易合同标的企业: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并能够依法转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2、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出资人或股东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六、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

3、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编:开户银行:账号:转让方经纪会员: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编:开户银行:账号:受让方经纪会员:电话:鉴于:(1)甲方为于年月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证号:;(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产权或%股

4、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3)乙方为依据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的企业、或机构,注册证号:;或:乙方为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1条定义与释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1.1 转让方,是指,即甲方;1.2 受让方

5、,是指,即乙方;1.3 北交所,是指承担产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1.4 产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转让给乙方;1.5 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1.6 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

6、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1.7 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1.8 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

7、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Hi)标的企业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9 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年月口。1.10 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人民币元交易保证金;1.11 审批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依法律、法规规定具有

8、审批权限的机关或其地方授权机关;1.12 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1.13 产权/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产权或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在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14 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的期间。1.15 产权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或标的企业就转让产权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经纪人或中间人费用等所有现款支出和费用

9、的总额。1.16产权交易凭证,指北交所就产权或股权转让事项出具的用于表明已按照交易规则完成场内交易程序的凭证。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1.17 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1.18 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1.19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第2条产权转让标的2.1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以下均称产权。2.2

10、 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人民币元已经全额缴清;2.3 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第3条标的企业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全部出资人权益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3.2 标的企业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1) :(2) :(3) :3.3 标的企业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1) 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划拨/出让)位置:省(市)区(县);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O(2)房产

11、所有权位置:省(市)区(县);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o3.4 标的企业拥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标的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产品、在产品(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标的企业的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3.5 标的企业拥有下列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1) :(2) :(3) :上述标的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上,没有未经披露或遗漏的任何知识产权许可。(4)标的企业拥有下述他方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3.6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号资产评估报告书。3.7 标的企业不存在第3.6条所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

12、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3.8 标的企业已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3.9 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第4条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4.1 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企业的改制方案己履行了法定批准或备案程序。4.2 甲方依法就标的企业改制所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已履行了法定表决程序。4.3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己在北交所完成公开挂牌和/或竞价程序。4.4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

13、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第5条产权转让方式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年月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第6条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6.1 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6.2 计价货币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以外币支付转让价款的,以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为汇兑牌价,确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外币金额。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付转

14、让价款最后一日与逾期支付日期间的汇率风险,由乙方承担。6.3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第7条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7.1 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7.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之口,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7.3 产权交易完

15、成后口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8条规定的标的企业的财产及资料清单,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7.4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7.5 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7.6 乙方将原标的企业注销,将其资产并入本企业或其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需要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的,甲方应予以协助。第8条过渡期安排8.1 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8.2 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