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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日期:2014年04月24日来源:科技部国科办计201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
2、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改善创新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促进中欧中小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二、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一)
3、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快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三)促进中欧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中欧国际合作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中的统筹和协调作用,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国内中小企业与欧盟企业、研究单位(以下简称欧方合作机构)等在节能减排等相关领域
4、开展科研合作。根据2013年11月第16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布的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重点支持我国中小企业与欧方合作机构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节能和能效、清洁技术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三、项目申报事项(一)项目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公开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符合申报条件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
5、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的优秀企业项目给予优先推荐。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当地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等工作。项目初审合格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科技部和财政部。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科技部、财政部委托,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的受理申请,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估等工作。具体要求见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附件1);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须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受科技
6、部、财政部委托,负责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的受理申请,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估等工作。具体要求见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说明(附件2)。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书(申报企业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ltp: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系统,按使用说明下载填写)。(二)项目审核。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并按照暂行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项目审核,加强项目的筛选和核实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
7、靠。(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文件,于2014年5月20日前按照规定要求上报科技部和财政部。上述项目申报企业需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并上报纸质文件。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服务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统邮寄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提交O2 .中欧国际合作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交流中心。电子申报资料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欧国际合作项目,呻报系统提交。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暂行办法执行。四、联系方式1 .科技部电话:010-58881654(发展计划司);010-58881357(国际合作司)。2 .财政部电话:010-68552850(企业司)。3 .企业司廉政信息反馈电话及邮箱:OIO-68552809;czbqys。附件:1.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2.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说明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