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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汨罗市万兴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超白玻璃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序号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1核实项目性质和由来,完善项目与罗江镇用地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核实项目用地性质。己核实项目性质(改建)及由来;Pl-2已完善项目与罗江镇用地规划的相符性分析;P2已核实项目用地性质2补充原有项目的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等环保手续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核实原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P2428已补充原有项目的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等环保手续的落实情况,并进一步核实原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P30-31完善地表
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3核实项目改建前建设内容,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核实项目改建前后原辅材料种类、用量、理化性质(含水率),明确河沙来源合法性,补充相关支撑材料;核实水平衡和物料平衡图。PlI-12已核实项目改建前建设内容;P13已明确产品质量标准;P13-14已核实项目改建前后原辅材料种类、用量、理化性质(含水率),明确河沙来源合法性,并补充相关支撑材料:P17-19已核实水平衡和物料平衡图4核实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核实源强核算过程和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强化收集、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分析;强化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核实洗砂脱泥、浮选等废水循环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3、完善噪声源强核算过程,分析厂界达标情况P19-23已核实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P35-37已核实源强核算过程和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强化收集、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分析;P39-40已强化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P39已核实洗砂脱泥、浮选等废水循环使用的可行性分析;P41-44已完善噪声源强核算过程,分析厂界达标情况5核实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暂存要求及去向。P44-47已核实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暂存要求及去向6强化危险物质识别,明确风险源分布和影响途径,完善因泄漏、非正常工况等原因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P47-51已强化危
4、险物质识别,明确风险源分布和影响途径,并完善因泄漏、非正常工况等原因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7核实环保投资,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进一步核实污染源清单、自行监测计划、排污许可和环境管理要求。P5657已核实环保投资;P5859已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P51-56已进一步核实污染源清单、自行监测计划、排污许可和环境管理要求。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汨罗市万兴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超白玻璃砂改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许建罗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罗江镇红花村上茶场地理坐标东经113度9分40.068秒,北纬28度49分46.41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
5、别C3099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中的“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区改建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61.1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3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汨罗市罗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及环响符分划
6、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罗江镇农业以水稻、西瓜、红薯、花生、玉米种植为主,牲猪、山羊、肉牛养殖初具规模。乡镇企业较为发达,形成了以碳素生产、新材料、汽车室配件、农副产品加工、烟花、茶叶加工、建材生产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本项目属于建材生产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同时由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及2012年修订版)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及淘汰类中提及的内容。(2)与
7、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不属于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提及的行业、内容、产品、工序的项目,以及不属于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符合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相关文件、技术规范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选址位于汨罗市罗江镇红花村上茶场,项目此前租赁岳阳市汇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配套办公楼、宿舍等建设原项目,现仍沿用租赁厂房。项目现有用地为工矿企业用地。根据汨罗市罗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项目所在地为工
8、矿用地本项目选址充分利用闲置土地,项目已取得当地村红花村、罗江镇以及汨罗市自然资源局罗江所的同意(详见附件四),未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政策。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汨罗市罗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选址可行。(2)本项目在总图布置、设计上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交通、供电、供水等设施。根据生产规模,本项目对厂区主要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生产采用整套生产设备,不新增用地,总体上建设条件较好。项目选址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良好,项目拟建地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罗江镇红花村上茶场,西面及北面为树林,东面为农田,南边为出厂道路及041县道。项目周
9、边环境良好,离主要居民点较远,项目满足用地及产业规划要求。生活、生产水源均由自来水管网供给,供水能得到保障。生活、生产电源由当地直接进入厂区配电房,再通过电缆送到厂内各用电设备,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要,总体上电源可靠。(4)项目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的3类区,周边地表水为HI类水域,区域无需特殊保护的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均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不会改变环境功能现状。3、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罗
10、江镇红花村上茶场,不在汨罗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具体位置见附图七。由第3章环境质量状况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本项目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各类排放标准,没有超标因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的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消耗电资源、水资源,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的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如下
11、:表1-1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O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罗江镇红花村上茶场,根据相关土地规划属于工矿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12、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
13、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原辅材料来源为外购,不涉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和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用地根据相关土地规划属于工矿用地,同时不涉及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
14、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菜地、林地农肥,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本项目清洗过程所用清洗剂仅用于去除表面杂质,不参与化学反应,不涉及化工项目。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
15、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O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及淘汰类中提及的内容。本项目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2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对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码头工程(含新装码头工程)及其同时建设的配套设施、防波堤、锚地、护岸等工程,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码头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项目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