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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监局执法监察指导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77号),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创建工作必须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能打胜仗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二、目标任务本着“分类指导、培强树
2、优、示范带动、分批推进、全面达标”的原则,计划利用五年的时间(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市监察支队、县区监察大队全部达到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乡镇安监中队标准化建设,将结合我市乡镇执法队伍的工作实际,制定市乡镇安监中队标准化建设标准,全面推进乡镇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具体创建要求,另行部署。三、创建工作时间与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学习省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并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各自的创建目标、达标期限,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市安监局。(二)创建准备阶
3、段各县区监察大队要认真对照标准和工作实际进行自评,认真查找不足和缺漏,并逐项制定整改计划。装备等需要资金投入事项,要早做准备,及时提交计划,协调财政部门予以落实。制度、机制建设等软件方面,要及时修订完善,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12年6月底以前准备就绪,基本达到省局考评标准要求。(三)整改提高阶段2012年7月份,各县区监察大队根据各自创建情况,申报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由市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初评验收。各申报单位根据市局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向省局推荐参评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四)考评验收阶段根据省局部署,迎接省局抽查复核。四、工作要求1、加大宣传
4、,提高认识。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近年来执法队伍建设的总抓手,也是“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具体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协调汇报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财政、编制等部门的支持;要明确责任,督促广大安监执法人员积极投身执法监察工作,苦练内功,提高素质,不断规范执法监察行为,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2、查找不足,确保投入。在对照标准查找本单位不足的基础上,要在人、财、物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增加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3、注重实效,全面提升。按照全市创建工作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各县区安监局要以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强化基层,着力推进基层执法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采取有效办法为执法队伍配齐配好执法交通工具、执法仪器装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硬件水平,为增强执法效能打下良好基础。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促进日常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规范运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