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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一、农村房产确权登记工作目标开展农村房产确权登记是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将按照住建部的统一要求完成农村房产确权登记任务。各县要在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应登尽登”,并完成农村房产存量数据整合和建库工作,农村房产登记数据成果逐级汇交至房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农村房产纳入房产登记日常业务,逐步实现房产登记城乡全覆盖。二、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省农村房地一体房产权籍调查技术细则,充分利用已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房产权籍调查工作。要全面查清农村范
2、围内每一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组成的房产单元状况,形成符合房产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各地登记机构要及时将乡镇村组公示后无异议的权籍调查成果纳入房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加快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应登尽登工三、农村房产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积极争取工作经费,严格执行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做到行政与技术的紧密结合,有多个技术单位参与的县,必须确定一个牵头技术单位负责建库和技术标准的统筹。(二)农村房产确权登记资料管理各县要及时收集、整理、完善农村房产登记资料
3、,以县为单位,做到统一管理和保存,建立台账。在整理过程中,应核查调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凡发现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调查存在遗漏的,应及时进行补调、修正,为入库汇交奠定基础。(三)农村房产登记数据库汇交省农村房产登记数据库汇交指南是在房产数据库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对部分字段进行了拓展完善,请各地结合实际及时组织房产登记业务系统研发单位做好相应的系统改造升级。(四)农村房产登记数据整合与建库要在完善农村房产登记资料的基础上,将各历史阶段的各类图、表、卡、册等权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资料数字化处理,按照省农村房产登记数据库汇交指南及省房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与成果汇交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将新增确权登记数据与存量数据整合成果汇集于同一登记数据库,与房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对接。2020年底前,实现县级自下而上逐级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