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灌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3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灌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Ll编制目的L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 4适用范围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3. 2办事机构4. 3工作机制3监测预警5. 1信息监测3.2预防与准备3.3预警3.4预警行动3.5预警解除4应急响应4. 1总体要求1.1 2应急响应分级4.3 事故报告4.4 先期处置4. 5应急处置的基本方法和要求4. 6应急响应机制4. 7应急响应行动4.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6. 9应急响应终止5后期处理6.1 事后恢复6.2 调查分析7. 3总结评估6应急保障8. 1队伍保障6.2资金保障6. 3装备物资保障6.4 医疗保障6.5 治安保障6.6
2、通信保障6.7 技术保障6.8 人员防护7监督管理7. 1教育培训9. 2应急演练7.3工作责任8. 1预案管理10. 2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制,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江苏省生产
3、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灌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1.3.2 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1.3.3 科学救援,依法规范。充分尊重专家的意见,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利用先进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和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4、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灌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种设备事故。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2.1.1 成立灌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县消防救援大队、连云港灌云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2. L2指挥部职责(1)负责指令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响应;(2)确定重大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协调、调动有关部门和
5、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救援,调配所需的救援物资;(3)宣布应急预案响应的终止等事项。2. L3指挥长职责全面负责指挥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2. L4副指挥长职责(1)配合指挥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指挥长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2)组织做好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3)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响应、应急处置等工作。2.L5成员单位职责修订应急县委宣传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新闻发布、舆情引导和管控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应急治安保障和交通秩序维持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受害人员进行安抚、生活救助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特种
6、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协调管理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参加交通领域特种设备(汽车承压罐车、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车用气瓶等)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县卫健委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影响区域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提出处置建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协调提供特种设备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参加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落实事故发生单位注册相关信息。县应急局负责一般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
7、的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指挥调度。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协调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地的天气情况,及时做出气象预报。县总工会参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做好伤亡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与堵漏,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连云港灌云供电公司负责对现场实施断电,根据需要提供现场临时用电,抢修被损坏的电力设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2.2办事机构2.2.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指
8、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2.2.2办公室职责(1)组织建立县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2)研究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措施,制定、修订县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组建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4)根据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发生情况,提出特种设备安全预警意见建议;(5)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及时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2. 3工作机制2.3. 1会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会商机制,指挥部定期组织召开特种设备应急工作会商会,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对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进行集体会商,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重要参考。2
9、. 3.2专家咨询机制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立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提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意见建议。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组织专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3监测预警3. 1信息监测各镇街政府应掌握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分布等基本情况,并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其落实整改,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信息的搜集分析工作机制,对可能给本辖区造成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信息进行风险研判
10、,必要时上报当地政府、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做好应急准备。同时,重点加强对以下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依法处置。(I)电站锅炉;(2)石油化工企业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3)炼油企业加氢反应装置的高压容器以及储存区的储罐;(4)化肥企业的合成塔等高压容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储罐;(5)盛装液化石油气、液氨、液氯等承压汽车罐车;(6)大型医用氧舱;(7)输送有毒、易燃、易爆工艺介质的工业压力管道;(8)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客梯、自动扶梯、蒸汽锅炉和大型游乐设施;(9)额定起重量N75吨的冶金起重机、露天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等。4. 2预防与准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
11、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增强广大企业、群众对特种设备事故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完善有关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相关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障通讯网络畅通,保证有关信息和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事故时,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2)地震;(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4)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等气象灾害;(5)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县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
12、、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报告上级政府。5. 3预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明确预警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6. 3.1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等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IV级)、黄色(In级)、橙色(11级)、红色(I级)四个预警级别。(1)蓝色预警(IV级):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2)黄色预警(In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
13、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3)橙色预警(11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时。(4)红色预警(I级):情况非常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3.3.2预警发布(1)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随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演变,按程序确定、调整或解除相应的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以针对本县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2)发布程序蓝色预警(IV级):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预警
14、建议,经指挥部研究,由副指挥长签发后发布。黄色预警(In级):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经指挥部研究,由指挥长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II级):由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由指挥长签发后发布。红色预警(I级):由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由指挥长签发后发布。根据事故形势变化,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提出预警级别变更建议,按规定程序签发调整。(3)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特定区域应急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人群高度聚集的商
15、场、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4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预案,迅速行动,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3.4.1蓝色预警行动(1)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对隐患信息或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或控制事态扩大,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2)镇街政府对可能发生锅炉爆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或爆炸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或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做出人员疏散、转移等安排;(3)县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专家研究处置意见建议,在镇街政府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或控制事态扩大;(4)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装备准备;(5)对可能发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的,气象部门要及时预报天气情况,特别是风向情况;(6)有关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3.4.2黄色预警行动(1)指挥部立即对隐患信息或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组织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