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深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商务行政执法主要承担全市商务领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汽车销售等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市场流通秩序。一、商务行政执法服务承诺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2、坚持规范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执法对象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坚持高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工作效率,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4、坚持阳光执法,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索取、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5
2、、追求和谐执法,积极探索人性化执法新模式,努力寻求执法和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寓服务于执法,从而真正保护公正的合法权益;二、商务行政执法依据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2、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三、商务行政执法权限(一)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罚款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条文: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
3、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
4、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3、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4、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处罚
5、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条文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2、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3、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
6、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条文:第三十六条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7、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备案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四、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回避;(2)陈述和申辩;(3)听证;(4)行政复议;(5)行政诉讼;(6)行政赔偿。当事人对商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向深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深水县发改局提出复议申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五、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以电话、书信、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地址:深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