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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纪律)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创卫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医院成立创卫巡查组,由两名院委会成员和两名行政干部组成。每日自7:30.22:30对全院各处的卫生和控烟情况进行巡查,记录在册。发现问题当日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整改,科室须及时整改到位,若次日问题仍未动手解决,则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由医务科、护理部、邹佳华为首各带领一组人员对临床科室进行控烟巡查。发现一个烟头,扣除科主任、护士长各100元作为罚款,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内容见黄冈市中医医院创卫临床科室督导方案)3、由王念平、雷蕾组成行政纪律督查小组,每日督查行政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每小时一次)。所有行政干部、职工每日上午、下午均需在督查签到本上签到。4、行政干部、职工实行临时签到制。每日上午7:15、11:30,下午2:30、5:45在导医台签到。1次未签罚款200元,3次未签和代签者上报区纪委处理。5、全体干部职工均有权对未请假擅自脱岗的行政、临床干部进行检举。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5000元。6、后勤保障中心、保卫科、客服部每日延长值班时间到22:30o7、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对分管部门实行严格要求,抓好创卫工作的监督、落实。医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