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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物业公司财务工作代收代缴电话费管理规定L代收代缴电话费1.1 每月日之前,必须将上月的客户电话费清单和集团公司已缴纳的电话费发票复印件送交到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计的手里。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确认应收款项的依据。1.2 每月日财务部将电话费账单分别发送给客户和集团公司,如果遇到节假日,账单的发送日期和第1项操作程序相应提前。1.3 财务部将要按照具体的付款信息确定电话费账单发送的对象,客户使用的发送给客户;空号和集团公司承诺付款的发送给集团公司。1.4 电话费的付款期限与管理费和公共事业费用的付款期限相同,即客户自收到账单之日起有2周的付款时间。如果超过财务部确认的付款期限而且没有合理书面的逾期
2、付款理由,财务部将要按照应收款项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措施,对于60天内仍不交纳电话费或所欠电话费超过电话押金者,物业管理公司将强行切断电话,并责成欠费者垫付两个月押金,从该电话押金中抵补未收回的电话费。1.5 由于电话费用的收取行为属于替集团公司收取的代收行为,每月月底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部须与集团公司的财务部进行内部往来款项的确认,具体的确认函需要双方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也可以作为付款申请或者往来账项抵扣的依据。1 .6以上的付款申请或者往来款项的抵扣是指物业财务部实际收回的电话费金额,不应包含应收而未收回款项。1.7电话费从集团公司账户划款,如需要物业管理公司立即全额划给集团公司
3、,则电话押金应放在物业管理公司;如只将收到多少电话费就划给集团公司多少,则电话押金存入集团公司账户。2 .代供应商收取的费用为了严格遵守税务局关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对管理公司的各项代收款项进行有效的管理,现对管理公司的代收款项的条件做出明确规定:2.1 收款人必须是与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的分包商或者与管理公司签订正式的委托代收款合同,否则,将不予代收。2.2 必须有付款人同意付款的确认函。2.3 代收款项到达管理公司的账户后,收款人才能向管理公司申请支取款项。收款人所提供给管理公司的发票,必须是符合税务部门颁布发票使用和管理规定的正式发票,而且发票必须真实有效。管理公司将按发票上的财务章的名称作为付款支票的抬头。2.4 在收到代收款项后,管理公司将代扣代缴营业税,税率为5%。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以及代收款项属于外币的汇兑损益由收款人自己承担,管理中心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