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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集团行政办公管理保密制度L总则: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2.1 公司秘密包括:2.1.1 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1.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2.1.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2.1.
2、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1.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2.1.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2.1.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2. 3公司秘级的确定:2.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3、级;2.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3.保密措施: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副总裁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3.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3.1.1 非副总裁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3.1.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
4、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 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3.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3.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副总裁批准。3.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3. 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3. 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 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3. 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3.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
5、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3.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4.责任与处罚: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4.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4.1.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4.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4.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4.1.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4.1.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4.1.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5.附则: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