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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实施方案一、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总结形成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IOO万平方米以上。二、保障措施(一)健全政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顶层设计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出台各市州相应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细则,发挥法律、法规、规章对行业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实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有法可依。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将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度。制定湖南省
2、能耗与碳排放定额管理、限额管理制度及配套管理措施指导意见,各市制定相关细化措施,为绿色运营管理提供有利的外部政策环境。(二)创新监管体系模式,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坚持低碳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全过程质量提升,增加人民群众满意的产品、工程及服务供给。完善和优化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质量监管手段。加强对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鼓励采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推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开展相关责任保险试点,运用保险手段对外墙保温、室
3、内空气品质等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风险防控。推动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质量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基于信用信息的差别化监管方式,营造良性发展环境。(三)强化科技创新,扩展引领效果构建市场导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围绕节能和绿色发展战略,组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科研攻关和项目研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度融合。利用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不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布局,充分发挥对绿色建筑创新方向的引领作用。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的集成应用,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产学研用体系构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
4、动绿色城区、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多层次的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经验。(四)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激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建筑的技术研发、建筑节能标准制定、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示范、合同能源管理、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工程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各市州及时落实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需求,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五)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相关行业开展数据信息共享和系统应用,通过整合、分
5、析挖掘数据应用价值,指导建筑业主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建筑用能系统实施精准化运行与改造。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数据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存储和数据库的现代化,建立动态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城市及建筑用能的智慧化管理。加强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产业发展。加强第三方检测、节能审核评价及建筑能耗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发挥现有的节能监管及建筑能效测评体系作用。三、组织实施(一)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机制,每年对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部分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
6、和、能耗双控、生态文明建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监督检查等考核评价内容。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湖南省绿色建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通过移动互联网开展教育普及工作。各市州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展示宣传基地建设。实行可再生能源与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对外开放,扩大示范工程的影响。通过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绿色生态节能理念、绿色节能建筑技术、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进一步加深全社会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认识和理解,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设培训计划,将相关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7、教育重点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增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课程,积极开展绿色建筑高级工程师选拔和培训工作,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四、稳步提高建筑节能低碳水平(一)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在保持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确定的节能指标要求为基线,全省范围内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并鼓励主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对大型公共建筑探索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专项评估制度。提升建筑施工和建成质量,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以此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和品质总体水平
8、。深入建筑节能适用技术研究,突破目前存在于建筑外墙和楼板节能的技术瓶颈,深入高性能门窗研究及推广应用,形成完整技术体系,并编制相应标准规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产能建筑建设试点。推动农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鼓励在农村开展适宜节能技术、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内热舒适水平。(二)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在国家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及评价标准的编制。各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调
9、查统计和分析,以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分类编制相应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造目标、范围和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探索低成本甚至无增量成本改造技术模式。对高能耗建筑采用市场化手段推动湖南省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条件项目对围护结构进行同步改造。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优先补齐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见大成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调动城镇居民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主动
10、性和创造性,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节能绿色化改造实施过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加强宣传,充分调动民众对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的积极性。改造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建筑能效等测评,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探索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模式,积极推行在绿色改造项目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奖励。(三)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及示范建设逐步建立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体系,明确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标和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支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自主研
11、发。建立健全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构造图集、施工验收标准、运营标准,以及相关应用技术指南等。根据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需求,引导高性能门窗、保温隔热材料、建筑用能系统等传统建筑材料和产品的升级换代。重点发展超低能耗工程设计、认证、检测、咨询、监理等建筑咨询和技术服务产业、教育培训产业;施工建造领域,重点培育装配式建造、工地信息化管理等企业,打造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EPC)产业。(四)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查明湖南省主要浅层地热区并评估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试点区域。鼓励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和能源站建设,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市场机制。完善现有地热能开发模式,推
12、行地热能勘探、设计、建造及运营一体化的开发模式。放开城镇供热市场准入限制,引导地热能开发企业进入城镇供热市场。湖南省太阳能资源属于一般可利用区,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利用条件和用能需求,统筹太阳能光伏和光热系统建筑应用,宜电则电,宜热则热。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和安装。可在有热水需求的既有建筑中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在新建住宅及学校、医院等建筑中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发挥太阳能光伏适宜分散供电的特点,在偏远地区推广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在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在抓好成熟技术规模
13、化推广应用的同时,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体系,逐步将高效的空气源热泵技术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促进低温工况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和冷热空调、生活热水联供技术及热回收、蓄热工艺、冷回收、蓄冷工艺的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空气热能、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五)推广建筑电气化工程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式进行分散采暖。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积极研发并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开展电网友好型建筑
14、建设示范,推广建筑直流供电规划和设计,逐步丰富直流设备产业链生态,利用分布式光伏、储能技术等,提高建筑用能柔性,构建湖南省以直流建筑+分布式蓄电+太阳能光伏+智能充电桩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开展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建筑群等整体参与的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利用建筑用能监测数据合理引导建筑用户电力需求,积极参与调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实现建筑用能端与电网供给端的智能响应。(六)逐步落实建筑业碳达峰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湖南省发展情况的2030年、2060年建筑行业碳达峰及碳中和发展路线图,并与年度计划、五年规划、中长期规
15、划等做好衔接。引导各市州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体系,逐步建立湖南省基于建筑行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目标引导与分解落实机制。开展建筑碳排放达峰试点城市、低碳示范区、零碳建筑建设等多类型试点,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低碳发展制度,完善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改造低碳标准、技术、产业体系,探索建筑行业低碳发展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积极鼓励相关科研单位研究建筑活动碳排放清单编制方法,探索实施建筑碳排放评价标识制度。制定建筑碳排放报告、核查、交易市场监督等方面管理办法,开展建筑行业碳排放交易试点。1、落实建筑行业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研究建立符合湖南省发展情况的建筑行业碳排放达峰
16、发展路线及政策、标准、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开展建筑碳排放达峰试点城市、低碳示范区、零碳建筑示范等,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建筑终端用能结构,推动建筑行业碳排放尽早达峰。2、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持续推动建筑用户侧能效提升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统筹推进,力争到2025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筑面积占总既有建筑改造面积的比例达到15%,长株潭地区中心城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面积占总既有建筑改造面积的比例达到20%,评选15个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社区,设立50个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工程。3、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总结形成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00万平方米以上。4、可再生能源高品质应用工程统筹建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