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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行动计划一、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总结形成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IOO万平方米以上。二、十四五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实施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以推动湖南省建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产业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
2、,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乡,为2030年实现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1、贯彻理念,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提高的需求,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战略目标相协调衔接,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2、绿色低碳,和谐共生聚焦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优先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善人居环境,协同推
3、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3、因城施策,协同发展根据湖南省各市州条件,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指标体系和发展目标。尊重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充分利用差别化政策和手段保持政策的灵活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合理分解规划指标,保证规划顺利落地。按照优势互补、区域一体的原则推进湖南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全面协同发展。4、加强配套,改革创新通过本规划带动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创新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工程咨询与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及部品认证和绿色建材企业。完善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激励市场主体参与,全面推动湖南省建筑绿色低碳发展。(三)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5年,湖南省绿色建筑全面实现
4、,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有效控制,建筑用能结构合理优化,建筑工业化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品质明显提高,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具体目标到2025年,湖南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全省选择2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全省绿色农房示范村完成30个;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水平达到65%,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水平达到72%;全省市州中心城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筑面积占总既有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全省建设超低能耗建筑1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
5、建筑面积比重超过16%;全省建筑用能电气化比例超过55%;全省各市州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o三、保障措施(一)健全政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顶层设计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出台各市州相应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细则,发挥法律、法规、规章对行业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实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有法可依。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将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度。制定湖南省能耗与碳排放定额管理、限额管理制度及配套管理措施指导意见,各市制定相关细化措施,为绿色运营管理提供有利的外部政策环境。(二)创新
6、监管体系模式,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坚持低碳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全过程质量提升,增加人民群众满意的产品、工程及服务供给。完善和优化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质量监管手段。加强对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鼓励采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推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开展相关责任保险试点,运用保险手段对外墙保温、室内空气品质等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风险防控。推动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质量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
7、价,实行基于信用信息的差别化监管方式,营造良性发展环境。(S)强化科技创新,扩展引领效果构建市场导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围绕节能和绿色发展战略,组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科研攻关和项目研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度融合。利用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不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布局,充分发挥对绿色建筑创新方向的引领作用。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的集成应用,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产学研用体系构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绿色城区、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多层次的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经验。(四)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激励各
8、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建筑的技术研发、建筑节能标准制定、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示范、合同能源管理、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工程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各市州及时落实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需求,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五)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相关行业开展数据信息共享和系统应用,通过整合、分析挖掘数据应用价值,指导建筑业主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建筑用能系统实施精准化运行与改造。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数
9、据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存储和数据库的现代化,建立动态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城市及建筑用能的智慧化管理。加强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产业发展。加强第三方检测、节能审核评价及建筑能耗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发挥现有的节能监管及建筑能效测评体系作用。四、稳步提高建筑节能低碳水平(一)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在保持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确定的节能指标要求为基线,全省范围内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并鼓励主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对大型
10、公共建筑探索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专项评估制度。提升建筑施工和建成质量,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以此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和品质总体水平。深入建筑节能适用技术研究,突破目前存在于建筑外墙和楼板节能的技术瓶颈,深入高性能门窗研究及推广应用,形成完整技术体系,并编制相应标准规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产能建筑建设试点。推动农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鼓励在农村开展适宜节能技术、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内热舒适水平。(二)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在国家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湖南
11、省实际情况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及评价标准的编制。各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调查统计和分析,以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分类编制相应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造目标、范围和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探索低成本甚至无增量成本改造技术模式。对高能耗建筑采用市场化手段推动湖南省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条件项目对围护结构进行同步改造。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
12、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优先补齐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见大成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调动城镇居民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节能绿色化改造实施过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加强宣传,充分调动民众对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的积极性。改造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建筑能效等测评,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探索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模式,积极推行在绿色改造项目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奖励。(S)推广超低能耗
13、建筑及示范建设逐步建立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体系,明确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标和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支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自主研发。建立健全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构造图集、施工验收标准、运营标准,以及相关应用技术指南等。根据湖南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需求,引导高性能门窗、保温隔热材料、建筑用能系统等传统建筑材料和产品的升级换代。重点发展超低能耗工程设计、认证、检测、咨询、监理等建筑咨询和技术服务产业、教育培训产业;施工建造领域,重点培育装配式建造、工地信息化管理等企业,打造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EPC)产业。(四)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查明
14、湖南省主要浅层地热区并评估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试点区域。鼓励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和能源站建设,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市场机制。完善现有地热能开发模式,推行地热能勘探、设计、建造及运营一体化的开发模式。放开城镇供热市场准入限制,引导地热能开发企业进入城镇供热市场。湖南省太阳能资源属于一般可利用区,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利用条件和用能需求,统筹太阳能光伏和光热系统建筑应用,宜电则电,宜热则热。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和安装。可在有热水需求的既有建筑中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在新建住宅及学校、医院等建筑中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发挥太阳能光伏适宜分散供电的特点,在偏远
15、地区推广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在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在抓好成熟技术规模化推广应用的同时,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体系,逐步将高效的空气源热泵技术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促进低温工况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和冷热空调、生活热水联供技术及热回收、蓄热工艺、冷回收、蓄冷工艺的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空气热能、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五)推广建筑电气化工程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式
16、进行分散采暖。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积极研发并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开展电网友好型建筑建设示范,推广建筑直流供电规划和设计,逐步丰富直流设备产业链生态,利用分布式光伏、储能技术等,提高建筑用能柔性,构建湖南省以直流建筑+分布式蓄电+太阳能光伏+智能充电桩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开展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建筑群等整体参与的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利用建筑用能监测数据合理引导建筑用户电力需求,积极参与调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实现建筑用能端与电网供给端的智能响应。(六)逐步落实建筑业碳达峰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湖南省发展情况的2030年、2060年建筑行业碳达峰及碳中和发展路线图,并与年度计划、五年规划、中长期规划等做好衔接。引导各市州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