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道水质监测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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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河道水质监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方式)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嘉兴经开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招标项R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目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YJZFCGY-2023T3项目名称:2024年嘉兴经开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预算金额(元):550000最高限价(元):5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4年嘉兴经开区河道

2、水质监测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备计量认证资质(即具有CMA认证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CMA认证范围应包含高钵酸

3、盐指数、氨氮、总磷、PH、溶氧、透明度等水质检测认可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止日13:30(北京时间)2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4、13:304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C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己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

5、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6、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提醒供应商熟悉“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通知whttpVimportantAdvise2020-03-1013302.htmlw;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2)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

7、商”。(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ZfC)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招标需求一、技术要求(一)项目背景为掌握区域“河长制”河道、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及时检验治水工程成效,增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决定开展区域内97条“河长制”河道、6个地表水

8、断面河流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项目检测分析。(二)招标范围本次服务招标范围2024年度全区97条“河长制”河道、6个地表水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的150个点位地表水的一年期检测。(三)招标清单及技术需求1、本项目监测点及检测项目(1)本项目监测点包括经济开发区区域内97条“河长制”河道、6个地表水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的150个点位地表水的一年期检测。具体监测点位在签订合同时确定。(2)检测项目包括:高镒酸盐指数、氨氮、总磷、PH、溶解氧、透明度,饮用水源地点位增加监测锦、化学需氧量,地表水断面点位增加监测化学需氧量。(3)投标人报价为每个检测点单价及150个监测点总价。(4)招标人因管理需要调整监测

9、点位、增加监测频次或增加监测点位,中标人必须按招标需求执行,且增加监测费用在合同总价15%以内(含15%),此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招标总费用内。增加项目的检测费用是按投标人分析项目投标单价*增加点位数计算。2、监测服务的工作内容和要求(1)监测服务的所有工作和要求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和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代替GB1299991)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代替GB1299791)(2)本项目的150个监测点水样的采样工作由投标人负责。采样器、采样瓶、检测仪器由

10、投标人自备。(3)每个监测点的采样、检测频次为2次/月,即检测项目共为1910项/月,此为必须监测的项目。(4)本项目的150个监测点分散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同地点,投标人可根据监测点的地域安排监测线路(建议安排两组人员采样),必须确保每个监测点的采样、检测频次为2次/月,且每两次的间隔时间基本一致。(5)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有监测点的采样工作在-天内完成,同时水样必须加入固定剂,所采水样必须于2个小时内放入投标人实验室冰箱储存。(6)如因水质变化,招标人需要在以上监测点增加监测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执行。(7)投标人在每次采样后,应立即安排进行检测,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盖章后一式

11、两份交与招标人,检测结果应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测结果负责。(8)每月月初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监测点必须和嘉兴市环境监测站进行联合采样检测,必须是两组人员进行采样。(9)投标人必须在每季度编制一份各监测点的水质分析报告,提交给招标单位。水质分析报告应包括各监测点的各检测项目的变化趋势、变化原因分析、数据突变原因分析等内容。如因水质变化,招标人需要增加水质分析报告、特定河道的水质分析报告以及河道周边影响因素调查情况,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此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招标总费用内,不再另外增加。(10)投标人应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采样、检测的原始记录、监测数据等

12、均应建档、归档,以备招标人或行政管理部门查阅。3、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独立的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仪器设备。(2)参与本项目检测服务的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监测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各类水质的检测,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3)投标人的检测服务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内部考核方案。(4)投标人必须具有周到细致、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检测服务工作的安全。(5)投标人在测服务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保护环境的要求,各种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6)招标人临时有检测需求时,投标人必须保证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采样。4、检测服务考核(1)招

13、标人可不定期的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招标人可取检测水样的同步样送嘉兴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如果投标人的检测结果超过了规范规定的误差范围,招标人可扣除该批次的检测费用。如果两次出现该种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视为招标人违约。(2)在合同期内,如果投标人两次以上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样、检测频率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视为招标人违约。(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检测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合同款的依据。(4)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与招标人商定考核细则。二、商务条款(一)检测服务期:一年。(二)履约保证金:无(三)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财政资金下达后7

14、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50%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后支付余下50%合同金额。注:关于预付款的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

15、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嘉兴经开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3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注“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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