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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岗位责任常规管理条例项目细则旷课(工)教师一堂课在教室时间不足20分钟计旷工一次;职员、工人在规定的在岗时间内缺勤30分钟及以上计旷工一次。教职员工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规定办理。不参加年度考核。事假凡有事需请假的教职工,需提前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并协调好相关工作安排,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每位教师每个自然月可请事假一天,超出一天扣年度考核分0.05分;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给。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
2、日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每位教师每个月可请病假(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两天,超出一天扣年度考核分0.02分;教职工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从第7个月起按60%发给。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计算,不足一月者不计I产假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经学校批准延长假期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计算,不足一月者不计女职工孕期因身体原因需休息保养者,可请假一个月,且该期间所任课程代课金由本人支付,不扣考核分;超出者,按事假进行扣分。丧假夫(妻)或夫妻直系亲属死亡,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迟到早退教师迟到或早退以上下课铃声为准,职员、工人以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准。当月迟到早退4次或4次以上计旷课(工)一次。政治学习及各种会议学初、学末的学习及各类会议缺席者按坐班缺席执行。考勤按值班行政的检查记录为准说明:L因病、事假、出国探亲假累计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因公、工致伤除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I2.如果以上内容与上级文件、政策或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