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修订稿)修订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修订稿)修订说明.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修订稿)修订说明一、政策背景2021年7月2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021年若干措施)。2021年若干措施实施以来,累计为11家建筑类企业发放专项资金共计6200万元,一定程度上舒缓了建筑类企业的周转压力,充分提振了企业生产经营信心,鼓励企业深耕龙华、扎根龙华,不断做优做强做大。进一步强化数字科技发展,提高建筑类企业科技含量,促进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不断吸引更多优质建筑类企业向我区靠拢。二、修订必要性一是目前我区建筑业发展呈现出产值依赖头部企
2、业、发展不均衡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全区产值情况过度依靠头部企业拉动增长,部分新引进企业缺乏业绩支撑,本地民营企业未形成规模效应,缺乏行业竞争力。不仅央企、国企等百强建筑业企业之间发展不均衡,其他新引进建筑业企业、民营建筑业企业与百强企业之间发展也不均衡。且建筑业企业以总承包资质为主,在装饰装修、电子与智能化、钢结构、幕墙及工程设计、节能服务等专业资质方面缺乏实力较强的企业。为抓好“强链、延链、补链J推动全产业链的综合发展,亟需修订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型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激发建筑业行业整体活力。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会议上提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筑是碳排放四大
3、重要领域之一,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对于加快实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正处于全面快速发展阶段,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较少。绿色建筑发展实践已经从“求量”转为“求质”。因此,必须采用更加节能技术,建设更低能耗建筑,加大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城区。政策实施两年多以来,我们陆续走访了区内多家头部建筑类企业及优秀民营建筑类企业,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择优吸收了他们较好的建议;另一方面我们将国内其他省、市较好的做法进行了归纳和吸取。同时,也结合了深圳市、各区的具体做法及政策评估情况,对2021年若干措施进行了
4、修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年若干措施)。三、修订内容2023年若干措施在2021年若干措施的基础上修订部分内容,共有十五条,修订的内容主要如下:(一)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将政策适用范围调整成“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纳入统计且从事建筑活动相关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勘察、咨询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建筑全产业链相关企业”(简称建筑类企业)。鼓励更多从事建筑活动相关的企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等均衡发展局面的建筑行业体系。(二)增加鼓励企业规范发
5、展内容对达到国家标准,上一年度首次成功纳入我区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资质以上建筑类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综合)资质分档次予以奖励。(三)加大对建筑类企业的培育力度一是增加对新增纳统的建筑业企业进行补助。对已纳统在库的建筑业企业通过产值增量进行补助,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规范纳统、激励产值稳增长;二是增加对资质等级晋升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综合)资质进行支持补助,鼓励本地建筑类企业晋升资质等级;三是增加对年度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
6、程服务类企业纳入人才保障房体系,留住企业人才,为龙华经济发展建设添砖加瓦;四是增加对工程服务类企业受资助的奖补类别,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科技奖项。(四)明确受资助的时间范围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主体及项目应在获得相关奖项、证书和满足申报条件两年内申请。对受资助时间范围做进一步明确。(五)控制财政专项资金规模为落实财政专项资金规模总控相关要求,增加在每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预算内对各类项目实施资助,若该项目审核资助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额,则实际资助金额按比例下调。(六)取消企业迁出时间的限定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对企业迁出龙华区的时间不做限定,改成签署承诺书,并约定违反承诺应按要求主动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