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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根据绵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绵阳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原有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一、监测目的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二、监测对象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引起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一)、食源性疾病病例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
2、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二)、异常病例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进行监测(如三聚鼠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三、监测内容(一)、食源性疾病病例临床医生负责病例信息的采集,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饮食暴露史、标本采集信息等。(二)、异常病例临床医生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临
3、床症状与体征、检查结果、主要诊断、可疑病因、可疑食品、上报原因等。(三)、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临床医生发现2人及2人以上或出现1名及1名以上死亡病例的食源性暴发疾病,应在报告科室主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小时内电话上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疾控中心,同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个案相关信息进行上报。其他散发食源性疾病的病例,由临床医生在患者就诊后的2个工作日内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四、奖励与处罚(一)对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医院将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套经费给予奖励。(二)对在每月食源性疾病病例自查中通报的漏报监测病例,医院将按20元/例惩扣当事医生;对在绵阳市疾控中心、XX区疾控每次督导考核中通报的病例按50元/例惩扣当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