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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输液袋用聚丙烯组合盖、接口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天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输液袋用聚丙烯组合盖、接口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6-370611-04-01-41875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福山区(祥福街109号)地理坐标(121度14分L231秒,37度31分32.07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
2、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439.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W行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1993年批准成立省级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2月27H以鲁环审200967号文批准通过规划及规1、园区基本情况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下称高新区)是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划环境
3、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开发区,位于烟台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地带,区域面积18.12km2,其范围东起夹河公园,西至绕城高速(威乌高速),北接同三高速,南至汇福街,整个园区分为起步区、发展区、西拓区。省政府批准的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2、和本项目有关的园区规划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布局。规划居住区周边应布局无污染或轻污染企业,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保护饮用水源。夹河干流西侧属于夹河饮用水源陆域二级护区,规划为居住用地以及商业金融用地。环境管理A、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高新区今后的开发建设,提高项目入区门槛、鼓励发展机械制浩、电子信息产业行业,鼓
4、励完善高新区生态产业链的项目入区。严禁含有电镀生产的电子、机械项目、非高新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三类工业,特别是化工行业)、用水量大、空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B、所有入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新区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并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入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3、本项目产业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输液袋用聚丙烯组合盖、接口生产加工项目,产品主要为塑料制品,生产不违背园区规划。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不在水源保护地范围内,符合园区产业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
5、量控制原则。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进行建设。其他符合1、产业政策符合性烟台天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产品和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产性分析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项目地址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祥福街109号,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1)可知,项目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项目提供的土地证,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附件5),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根据福山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区不在水源保护
6、地区划范围内,符合要求,详见附图7。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与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可知: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本项目位于福山区祥福
7、街109号,本项目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附图2),满足要求。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本项目位于福山区祥福街109号,严格执行福山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1.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环境质量底线为:L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
8、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修改为“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修改为“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3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修改为“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
9、838-2002)HI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H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环评内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1.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资源利用上线为:水资源利用上线。“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
10、标完成省下达任务”修改为“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排放。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满足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本项目符合性如下表。表Ll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11、一览表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与项目相关准入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9.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项目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周边不涉及敏感目标,符合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
12、出要求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福山区祥福街109号,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申请。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13、。现有源提标升级改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项目生产车间为无尘车间,车间密闭,废气设置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上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述措施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9.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齐IJ、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
14、本项目产品属于塑料制品,车间无尘密闭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消耗后补充。地下水开采要求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本项目符合性如下。表12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5、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代码:ZH37061120010,见附图3管控单元分类管控目标要求符合性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2 .对于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支持进入,主要包括(1)不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对外界影响较大的行业;(2)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的行业;(3)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本项目不在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要求,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大气污染物及盐份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4)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5)SCh产生量较大的精细化工行业项目;(6)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