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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060056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6-二、评估目的-13-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3-四、价值类型-24-五、评估基准日-24-六、评估依据-24-七、评估方法-28-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5-九、评估假设-47-十、评估结论-49-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4-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58-十三、资产评估报告
2、日-59-附件-61-(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3、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按委托人指定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进行了评估,委估资产和负债的详细清单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经其签章确认。我们对可能属于评估范围内的其他资产给予了应有的关注,我们敬请有关当事方高度注意交易对象、范围与评估对象、范围的一致性。(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在过去、现时和将来都
4、没有利益关系;与有关当事方及相关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和偏见。(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但我们仅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委估资产价值所做的分析、判断受本报告中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约束,评估结论仅在这些
5、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为了合理地正确使用本评估报告,我们敬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密切关注本报告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本项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委估资产所具有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自己的专业意见,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敬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仅在本报告载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并且不应该被认为是委估资产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十一)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观质量和使用、保养状况,未触及被遮盖、隐蔽及难于接触到的部位,我们未受委托对它们的质量进行专业技
6、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有瑕疵,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十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服务和送交评估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经本资产评估机构许可,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信资评报字2023第060056号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本公司
7、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而涉及的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或联化台州”或“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评估对象:台州联化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台州联化的全部资产与负债。根据台州联化在2023年7月31日的母公司单体资产负债表反映,总资产账面值为273,327.92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10,349.75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8、为162,978.17万元。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评估目的:增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果。评估结论:经评估,台州联化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05,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亿零伍仟万元整。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体报表口径)项目账面值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ABC=B-AD=CA*100%流动资产102,236.65非流动资产171,091.27其中: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5,000.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5,450.67固定资产124,093.20在建工程16,680.58生
9、物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11,887.50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1,906.20其他非流动资产6,073.12资产总计273,327.92流动负债70,718.13非流动负债39,631.62负债总计110,349.75所有者权益162,978.17205,000.0042,021.8325.78评估结果汇总表(合并报表口径)项目账面值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ABC=B-AD=CA*100%流动资产96,324.10非流动资产175,062.15其中: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5,450.67固定资产131,
10、923.10在建工程16,680.58生物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11,887.50项目账面值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ABC=B-AD=CA*100%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3,047.18其他非流动资产6,073.12资产总计175,062.15流动负债72,696.65非流动负债41,859.12负债总计114,555.77所有者权益156,830.48205,000.0048,169.5230.71归母所有权权益156,830.48205,000.0048,169.5230.71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
11、30日有效。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假设前提和特别事项:为了正确使用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密切关注本报告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声明”、“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经本资产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书面许可,本报告摘要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的媒体。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信资评报字2023第060056号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
12、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实施增资而涉及的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或“联化台州”或“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一)委托人(即被评估单位)1、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企业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54006922U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法定代表人:张建中注册资本:玖亿伍仟捌佰肆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成
13、立日期:2010年04月12日营业期限:2010年04月12日至2030年04月11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企业性质及历史沿革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系由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联化股份”)独资人民币5,280.00万元设立,业经台州鑫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台鑫泰会验字
14、2010第0074号验资报告验证。2011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台州联化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84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17年3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台州联化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5,04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21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台州联化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变更后台州联化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248.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1,248.00万元,业经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诚会验2022012号验资报告验证。2022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台州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