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林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农林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奖励助学政策,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XX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第二章奖学金的种类、奖励范围、标准及比例第三条奖学金的种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第四条奖励范围: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创新、实践技
2、能、精神文明、见义勇为、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团体或个人。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一)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二)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七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二)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或达标。第八条获得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排名分别在班级前10%和20%。第九条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单项奖学金:(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国内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
3、议上宣读(讲)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主持、参与完成1项以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二)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各项技能竞赛中获地厅级(含校级)团体奖或省级三等奖(第三名)以上的;(三)获得专利的;(四)有良好的道德素养,个人品质优秀,在精神文明建设、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省市、学校表彰的;(五)在各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的;(六)其他需要奖励的。第四章奖学金评定及发放第十一条评定时间:奖学金每年十月份评定一次,个别单项奖学金特殊情况下可随时评定。第十二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学校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第十三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
4、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第十四条评定程序(一)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二)班级初评。各班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班级内公布,并将初选名单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组;(三)学院评审。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在各班初评基础上,研究确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人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的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单项奖学金由各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提出初选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四)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各项奖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公示期5天。第十五条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并记入XX农林学院学生奖惩登记表,装入个人档案。各项奖学金于每年年底前一次性发放完毕。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XXXX年7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