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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汽车镀金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舜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汽车镀金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9-370611-04-01-41485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599055*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梧桐路205号烟台舜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121度12分29.570秒,37度31分27.52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
2、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q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9-370611-04-01-414854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4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拟建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占地面积6192.59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审查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批复:鲁政函199引16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
3、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评函20167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1,规划符合性分析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是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位于烟台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地带,区域面积18.12km2,其范围东价合分评符性起夹河公园,西至绕城高速(威乌高速),北接同三高速,南至汇福街,整个园区分为起步区、发展区、西拓区,目前己基本建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梧桐路205号烟台舜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为工业用地,位于福山高新区技术产业区内,符合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要求。项目
4、与园区位置关系图见附图2。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环评文件,本项目与园区入区行业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结构制造业、金属工具制造业、日用金属制品业、其他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锅炉及原动机制造、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金属铸、锻加工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冶金、矿
5、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医疗器械制造业、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汽车制造造业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船舶制造、航天器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机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雷达及配
6、套设备制造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道路运输业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业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仓储业、邮政业所有G信息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和其它信息传输服务业所有计算机服务业所有软件业所有注:一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进入行业本项目为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先进入行业,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准入要求。他合分斤其符性木发L与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4号)的符合性分析1.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
7、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梧桐路205号烟台舜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福山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矢量数据,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1.2环境质量底线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修改单(2022年版)规定了烟台市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
8、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H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土
9、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限值。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13资源利用上限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修改单(2022年版)中对资源利用上线提出了要求: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
10、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1.4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2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11、(2022更新版)符合性IIAr一兄表管控维度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项目。空间布局约束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各种类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建设锅炉。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国家
12、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登记管理,项目投运前应按照要求进行变更。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颗粒物的工序均设
13、置除尘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预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含高盐、高氟的工业废水;含重金属和不易生物降解有毒污染物的废水;超过或者不能稳定达到规定标准需要预处理的其他污水、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产生危险废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
14、项目产生的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要求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不属于污染地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坚持多元化发展,推广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本项目使用的水、电均为清洁能源。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全面取缔“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逐步恢复渔业资源本项目不涉及海洋资源。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要求,本项目位于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表1.3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12000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清单编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2 .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