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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业或活动需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作业有什么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参考法律与政策: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7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