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熔化合金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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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熔化合金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熔化合金项目项目代码2302-371425-89-01-55215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东经/16度49分33.931秒,北纬36度49分3.26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2、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2-371425-89-01-552153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

3、2002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以及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及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7-2020),项目所在厂区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齐河县县城总体规划及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齐河县城市总

4、体规划(2009-2030)见附图2,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7-2020)见附图3。2、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概况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9年,2002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位于齐河县城东北部,毗邻齐河县城区,总规划面积35km2,主要为工业用地,区域总体呈矩形,内有四分干渠、晏黄沟等水系穿过。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及外向型加工业为主,集贸易、仓储、金融、商住、旅游多功能、全方位开发于一体。按照总体规划及行业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体系,合理布局

5、了高新技术产业园、民营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冶金工业园、物流研发区、休闲度假区、综合生活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是齐河县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城市北部新区,其功能定位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档次的商贸市场为依托,综合民营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居住、办公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经济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中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属于“C3393锻

6、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制品业,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机电产业中机械产业,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2)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鲁环审200997号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审200997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定位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本项目属于“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制品业,属于机电产业中机械产业符合关于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

7、水。本项目不新增用水,项目所在现有厂区不开采地下水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本项目不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3)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2本项目与鲁环审20225号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审20225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齐济区建东经发展议山河开发严控“两高

8、”项目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对“年产60万吨大型精密铸件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合金及合金废料原料用量,减少废钢、铁水原料,新增一台中频感应熔化炉用于合金及合金废料熔化,然后将该部分合金熔液与原电加炉熔炼废钢熔液混合后进行后续锻件生产,项目熔化产能与后续锻造产能匹配,熔化合金全部自用,不对外销售,项目不新增产品产能;根据关于加强含冶炼能力锻造项目管理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679号),本项目为含冶炼能力锻造项目的技术改造,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不在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

9、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中,因此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建设。符合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不涉及碳排放。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

10、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225号)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为含冶炼能力锻造项目的技术改造,不改变原有产品及产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产业。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对“年产60万吨大型精密铸件项目”中与锻造配套的冶炼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合金及合金废料原料用量,减少废钢、铁水原料,新增一台中频感应熔化炉用于合金及合金废料熔化,然后将该部分合金熔液与原电弧炉熔炼废钢熔液混合后进行后续锻件生产,项目熔化产能与后续锻造产能匹配,熔化合金全部自用,不对外销售,项目不新增

11、产品产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2340号)和关于加强含冶炼能力锻造项目管理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J679号),本项目为含冶炼能力锻造项目的技术改造,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根据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利用中(工)频炉感应加热熔化金属物料,再经精炼工序冶炼,用于生产精密合金、非晶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不在关停拆除之列。本项目新上一套40吨中频感应电熔化炉,仅用于将硅铁、镭铁、铝铁、钢铁等合

12、金熔化为液态,然后配加到电弧炉进行后续铸件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淘汰类中“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2-371425-89-01-552153。2、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土地证(齐国用(2012)第31号、齐国用(2013)第16号,详见附件)可知,项目厂区为工业用地。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德州市“三线一单

1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J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附件2,齐河县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情况见下表。表3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2)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齐河县8.83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

14、园齐河县2.39YS3714251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齐河县92YS3714251110020徒骇河齐河县1.53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南侧的黄河(齐河段),距离约为IOkm,本项目占地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

15、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该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符合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见附图40综上,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PMzj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5gm3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即35gm根据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监测点位一齐河县烈士纪念馆2022年度在线监测数据,区域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指标中,So2、NO2、CO、O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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