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件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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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注塑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旭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注塑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4-370611-04-01-80094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88493*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福山区(门楼工业园朝阳路89号)地理坐标(121度14分31.751秒,37度25分9.7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O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力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

2、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176.50环保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占比(%)3.4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力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75.4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烟台旭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产品和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项目地址位于烟台市福山区门楼工业园朝阳路89号,根

3、据福山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1)可知,项目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项目提供的土地证,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附件5),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根据福山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区不在水源保护地区划范围内,符合要求,详见附图7。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2016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共划定了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

4、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不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详见附图2。与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可知: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根据

5、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符合要求。与“三区三线”划定符合性分析2021年,山东省开展“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位于福山区门楼工业园朝阳路89号,不在福山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范围内,符合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1.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环境质量底

6、线为:L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修改为“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修改为“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3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修改为“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7、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环评内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1.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资源利用上线为:水资源利用上线。“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

8、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修改为“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排放。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满足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本项目符合性如下表。表Ll与烟台市市级生

9、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与项目相关准入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9.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项目位于门楼工业园内,周边不涉及敏感目标,符合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

10、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福山区门楼工业园朝阳路89号,位于门楼工业园内,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本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进行控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排污许可申请。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处置

11、危险废物。现有源提标升级改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喷淋塔处理有机废气和颗粒物,上述措施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9.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属

12、于塑料制品行业,项目VoCS产生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消耗后补充。地下水开采要求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4、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

13、,本项目符合性如下。表12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餐一I门楼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代码:ZH37061120008,MPfC管控单元分类管控目标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3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管理;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4 .烟台银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烟台狮子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执行

14、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要求。5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现有工业大气排放源(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限期关闭。1、本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不在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3、项目区域属于一般生态空间,不在保护区内,不在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符合要求。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禁止焚烧秸秆、工业废弃物、环卫清扫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加强餐饮服务业燃料烟气及油烟污染防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2 .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

15、、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3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项目不在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2、项目坚决履行“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3、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2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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