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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sr技术管理制度XX某矿2012年2月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设计管理2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5第四章现场技术管理10第五章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及奖惩12第六章科学技术工作奖惩考核办法14第七章科技项目立项26第八章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贯彻学习考试制度-27第九章技术例会制度28第十章职工培训29第H一章档案管理33第十二章附则36附录一图纸评比评分标准37附录二工程设计标准38附录三作业规程评分标准39附录四初评委员会名单39XX某矿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矿井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规定、XX公司安全技术措施
2、审批制度及公司、矿有关文件,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矿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矿长全面负责和以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矿长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第三条矿总工程师要对矿长负责,主管全面技术工作。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或集团公司批准后,由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第四条设计、采煤、掘进、机电、通风(防突)、地测、调度、环保、土建、安全监(检)查、煤质、运销等业务科室要制定各业务科室的安全技术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由各科科长严格检查考核。第五条要大力开展矿井“质量标准
3、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巩固、保持矿井部级质量标准化水平。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学习,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应变能力,为提高矿井综合经济效益服务。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七条矿井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各种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机械化、集中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见效快、经济效
4、益好。凡具备条件的采区应按高产高效的要求进行设计。第八条矿井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矿井设计规范要求,要加强对矿井内各安全煤柱留设的管理。各种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井巷支护设计应大力推广岩巷锚喷、煤巷(半煤巷)锚杆支护及高应力区域、破碎顶板条件下锚注支护技术。研究攻克复合顶、高瓦斯和深部高应力区域的支护设计工作。第九条设计中要选择能实现高产高效、安全可靠的采煤工艺(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和巷道布置,制定合理的通风、运煤、运料、供水、供电、设备安装及回收等方案,以及开采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在不违背煤矿安全规程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各生产环节和生产系统,减少
5、岩巷工程量,降低掘进率。各类井巷断面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第十一条矿井设计中要大力推广机械化。可根据矿井的地质与开采条件,选择先进实用的技术与装备,并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的原则,以采、掘、运为中心,搞好综合配套。第十二条采区设计要编制采区设计方案,必须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经技术经济论证比较后,报矿务会讨论确定最佳方案。依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其编制内容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采区设计必须具备集团公司审批的地质说明书、矿井设计、水平设计、矿井长远规划、采区衔接图表及邻近采区的矿压观测资料。第十三条采区设计应遵循合理集中生产和高产高效原则,确定经济合理的采区参数。煤层群开采应尽量采用联
6、合布置,减少煤柱损失。确定采区生产能力、生产系统和开采顺序时,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应先开采解放层。第十四条采区设计要满足采、掘机械化、自动化的要求。在准确了解煤层瓦斯涌出量、开采涌水量、煤层自燃发火期及矿压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区段个数,确定合理的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优化资源配置。要进行采区通风系统设计、供电设计、排水系统设计、生产系统设计和附图,编制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灾害预防的特殊技术措施和避灾路线。第十五条回采工作面设计依据批准的采区设计和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进行。设计内容应以采煤方法为核心,综合分析各种因素,选择能实现高产高效可靠的采煤工艺(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和巷道布置。第
7、十六条工作面设计要根据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设备选型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及采高,充分发挥机械化的效能。合理确定区段煤柱尺寸,积极推广沿空留巷、沿空送巷等无煤柱开采技术,提高资源回收率。采煤方法选择要因地制宜,条件合适的应尽量采用综采和高档普采,以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回采工作面应在设备发挥最佳效能的范围内优化各种参数,条件合适的综采和高档普采工作面可以采用跨石门连续开采。煤层倾角和顶板条件适合的可采用仰斜开采。第十七条在选煤厂技术改造和改扩建设计时,要根据煤炭种类、煤质特征、市场需求和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优化产品结构和加工模式,大力采用洁净煤技术,使新设计的煤炭加工系统可以生产适销对路
8、的产品,保证质量,并能够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第十八条设计人员应及时了解新技术、新工艺及设备供应情况,以备设计时使用。要经常深入现场,解决施工和生产中设计存在的问题。第十九条所有工程设计必须经过矿技术例会论证。各线的工程设计必须先在本线技术例会上论证,之后经矿技术例会会审,确定最佳方案。第二十条所有的采区设计和回采工作面的设计必须考虑防治水问题。所有的回采工作面的设计必须考虑料场,长度必须满足生产需要。设计管理第一条防突反向风门、避难碉室的构筑要纳入采区采掘工作面的设计,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设计中要明确规定防突反向风门、避难胴室位置、局部通风机的安设位置。第二条防突反向风门、避难胴室
9、的构筑由通风部门设计,防突反向风门必须设置在掘进工作面进风侧的合理位置,尽可能增大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小于IOm,严禁跨皮带构筑防突风门。第三条矿井抽放瓦斯设备能力,应能满足抽放瓦斯设备服务范围内的最大瓦斯抽放量和最大抽放负压要求,其设备富余能力应不小于15%。第四条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一套备用。第五条抽放瓦斯泵站内的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应采用矿用防爆型。第六条矿井瓦斯抽放站应设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的地带,并应有扩建的可能性及便于管路安装和敷设。第七条高突综采工作面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会审,会审由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开拓掘进
10、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长、开拓科长、通风科长、防突科长、总办室主任、地测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和调度室主任。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报集团公司审批,根据集团公司批复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后实施。第八条矿井必须编制防突设计。在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中,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和局部防突措施等内容,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第九条井下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应尽可能减少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量,应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
11、应避开地质构造带。第十条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应由集团公司对防突专门设计部分组织验收。防突专门设计中规定的工程、设备和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时不得移交生产。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第二十一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措施有:1、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工程设计及施工措施;2、水平、采区、立井、斜井以及其它主要井巷的报废;3、改变矿井一翼、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4、矿井建设“三期”通风设计;5、主要通风机试运转或挂网运行安全技术措施;6、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安全措施;7、两个矿井之间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8、石门揭穿突出煤层设计;9、突出煤层使用综掘机安全技术措施;10、地面瓦斯抽放系统设
12、计;11、封闭、启封火区安全技术措施;12、防水闸门及其他防水设施的报废和拆除;13、探放水压大于2MPa的导水构造探放水设计;14、煤层底部有强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的探放水设计;15、矿井各种永久保安煤柱的留设和变更;16、矿井重大技术改造和大型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17、大型设备、主提升钢丝绳等关键设备、部件的延期使用及措施。第二十二条报集团公司业务处室审批措施有:(一)报生产(机电)处:1、安装大型固定设备、试运行及技术测定措施;2、新装35KV变配电站送电运行措施;3、矿井6KV电网电容电流测定措施;4、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悬挂设备管线用的钢丝绳延
13、期使用措施;5、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缆安全技术措施;6、安装3m及以上永久提升机、多绳轮提升机、直径2.5m以上的绞车或矿井主扇风机、60m3min及以上压风机、永久井架、主、副井井筒装备、35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强力皮带输送机等大型设备单位工程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7、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下井及防爆措施;8、矿区供电网络停电检修及措施。(二)报通风管理中心:1、采面结束回撤设备时安装局扇的专门措施;2、灌浆站设计;3、井下瓦斯抽放系统设计。(三)报地质测量处:1、矿井水平与采区地质报告或说明书;2重要贯通测量说明书;3、井下所有探放水设计。第二十三条
14、报矿长审批措施:1、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措施:(一)回采: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初采初放安全措施;3、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4、“三下”回采安全措施;5、在同一采面使用两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安全措施;6、老塘强制放顶安全措施;7、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时,对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大断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的安全措施;8、采用分层陷落法采煤工作面拟不铺设人工假顶时防止下分层回采时冒顶的安全措施;9、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
15、出积水以后进行所制定的安全措施;10、采煤工作面过老空、托伪顶开采的措施;11、采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措施。(二)开拓掘进: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包括在矿范围内建井单位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2、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的措施;3、巷道贯通措施;4、开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综合利用措施;5、掘进期间探放水措施;6、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停采线等补充措施;7、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8、防突措施。(三)一通三防:1、改变采区通风系统;2、通风机性能测试安全措施;3、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安全措施;4、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串联通风安全措施;6、排放瓦斯措施;7、局
16、部通风抽出式风机安装、使用技术措施;8、矿井预防自燃发火技术措施;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措施;10、区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11、矿井反风演习计划、措施及报告;12、装有胶带输送机的斜井兼作回风井时措施;13、煤巷、半煤岩巷采用混合式通风安全措施;14、矿井防突措施;15、高突炮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6、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17、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18、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19、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使用综掘设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0、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四)机电运输:1、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及定期检修(倒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