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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德州八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德州八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有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112-371425-04-01-75691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大黄乡政府驻地地理坐标(116度46分33.417秒,36度59分34.39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分类“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5肥料制造26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
2、建EI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12-371425-04-01-756918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130环保投资占比()21.6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0是用地(用海)面积(m2)依托现有,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齐河县大黄乡总体规划(2012-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大黄乡总体规划(2012-2030)o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3、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112-371425-04-01-756918,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土地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所在地土地证明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863号及齐河县大黄乡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项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
4、1635号)文件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项目与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一、梳理规范相关工业园区。各有关地区要对现有各级各类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安全、环保、用地、取水等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园区,要按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在相关园区整改到位前,不得再落地新的工业项目。工业园区的梳理规范于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对每个工业园区逐一建立梳理档案备查。本
5、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不属于新的工业项目,符合二、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各有关地区对现有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对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界定,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执行)要一律重新进行评估,确有必要建设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方可继续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新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一律按本通知要求执行。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符合三、全面清理规范拟建工业项目。各有关地区要坚持从严控制,对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工业项目,要指导
6、督促和协调帮助企业将项目调整转入合规工业园区内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批准或备案。“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工业项目。四、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各有关地区对现有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对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界定,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
7、625有机肥及微生物相关规定执行)要律重新进行评估,确有必要建设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方可继续推进。“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新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一律按本通知要求执行。肥料制造,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文件要求。四、项目与德政字【2021】19号文及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
8、1】19号)文件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项目与镌政字202119号文及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所属管控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分析L生态保护红线1.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表11-1可知,齐河县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1)黄河(齐河段)(YS3714251I10017);2)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YS3714251110018);3)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YS37
9、14251110019);4)徒骇河(YS37142511120)。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大黄乡政府驻地,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项目北侧的徒骇河,最短距离为2.22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2.1.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黄乡)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已有改扩建项目要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
10、确定);优先实施清洁能源代替,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新建、改建或扩建其他项目实行区域大气污染物二倍量削减.,即按照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2倍及以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代替。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代替。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大黄乡政府驻地,项目属于C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建设,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行业准入、总量控制要求,符合。2.2.1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全部取缔
11、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颜料、电镀、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项目属于C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高耗水、淘汰类、取缔类重污染行业项目,符黄乡控制单元)再生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八口O2.3.1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1、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不属于土壤重点监管行业名单中所列行业,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符A口O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3.1.1能源资源利用上线一般
12、管控区“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所列高污染燃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及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符合。3.2.1水资源利用上线地下水资源管控分区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
13、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加强超采地区地下水监测和治理,推动实现地下水水位回升。项目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管网供水输送,不开采地下水,符合。4.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4.2-I生态环境准入清-(总则)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
14、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15、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属于C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制造项目,不属于所列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符合。限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略。项目所属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进行管理。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