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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决定.决议章程范本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股东*于年月日在*(地点)做如下决定:一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持公司100%股权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实缴情况余额缴付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验资证明出具时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东约定时间)合计(二)公司住所:(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三)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四公司不设董事会,委派担任
2、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一年(注: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五)公司不设监事会,委派由担任监事(注:一至二名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六)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七)聘任为公司经理;一为公司财务负责人J为公司联络员(A)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九)会议决定委托代办公司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盖章(注: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公司一年一月日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参考文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监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仅供参考)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
3、间:一年月日会议地点:(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会议二、会议通知及股东到会情况:公司于会议召开15日前(注: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为准)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三、会议主持情况: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四、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一)由、一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认缴出资时间合计(注:认缴出资可以一次缴足,也可以分期缴纳,股东实缴出资可在章程中明确也可不在章程
4、中体现)(二)公司住所:(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三)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O(四世司不设董事会选举担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一年(注: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五)公司不设监事会,选举由担任监事(注:一至二名兀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六)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七)聘任为公司经理。(八)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九)会议决定委托代办公司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盖
5、章(注: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备注:1.该股东会决议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决议;2.该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股东承诺书参考文本【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设立登记时提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诺书(仅供参考)股东独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现承诺如下:拟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人唯一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签字: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公司章程参考文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仅供参考)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6、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O第二条住所:o(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
7、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认缴出资时间合计(注:认缴出资可以一次缴足,也可以分期缴纳,股东实缴出资可在章程中明确也可不在章程中体现)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批准监事的报告;(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旦年,(注: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J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议;(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9、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向股东提名经理人选,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或者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
10、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注: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还可作出其他规定。)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委派。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第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
11、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或者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
12、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公司的股权转让依照公司法第三章规定的内容执行。(注:公司章程可另有规定。)第十五条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依照公司法第六章规定的内容执行。第十六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依照公司法第八章规定的内容执行。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和清算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执行。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注:营业期限也可为长期。)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延长营业期限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一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签字、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