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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台市安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钢铁制品精密件10万件(套)项目项目代码2212-370611-04-01-9684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门楼街道朝阳路88号地理坐标121度14分42.000秒,37度25分15.5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C3734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建设性质O新建(迁建)口改建拟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2、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福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2-370611-04-01-968400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力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7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烟台市福山区分区规划(2006-2020年)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福山区等11个县(市、区)市批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烟政字20179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L烟台市福
3、山区分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福山区分区规划(200d2020年),项目所在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土地证(土地证编号为“烟国用(2006)第30712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福山区总体规划,具体详见附图7。L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2016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共划定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2
4、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门楼街道朝阳路88号,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红线区为“烟台栖霞白洋河.福山银湖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06-B1-07”,距离为2km,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烟
5、台市完成2022年“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矢量数据,拟建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
6、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H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
7、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用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符合性分析表ii本项目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四、力13强“三线一单”实施应用(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的过程中,加强相符性、协调性分析,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8、作为重要依据。拟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经核实,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允许建设项目。(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级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要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烟台市制定了“三线一单”
9、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拟建项目符合该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与“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2022年更新)”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主要目标生态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二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L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2016-2020年)管控要求,次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本项目建设符合要求,详见附图付口
10、言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4o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m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11、(2021年):烟台福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
12、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局提供,用水为自来水,企业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陆域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共121个,主要涵盖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资源开发强度大活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
13、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园区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本项目生产破碎锤壳体、陋装件,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开发建设、限制开发建设和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本项目施工期进行设备安装,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合理处置,在采取严格且全面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及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省区域-地
14、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符合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单制求清编要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
15、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拟建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所列禁止准入事项。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符合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不随意倾倒、堆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防控求联联要9.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