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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资料注意保管情况通报第14期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5年5月13日编者按:2015年5月6日至8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天津地区2项工程的5个项目部和天津公司机关继续展开合同管理综合检查,现将该地区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请此次检查涉及到的单位和项目部认真梳理,对出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完善管理缺陷。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对照通报内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提升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检查情况通报(二)一、本次检查基本情况2015年5月6日至8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天津西南环工程、天津地铁6号线8标工程及天津公司机关进行合同综合管理检查,其中天津西南环工程涉及天津公
2、司、电务公司、丰桥公司、铺架分公司所属的4个项目部,天津地铁6号线8标工程涉及盾构分公司所属1个项目部。从检查情况总体来看,除了电务公司天津西南环项目部因刚刚由原来分公司所属的架子队改革转型而来,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运转尚不健全外,其他4个项目部的合同管理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不少共性问题。天津公司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有序,管控着全公司几乎所有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合同管理整体甚为规范。二、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L合同评审缺少参评部门,合法性审查欠缺,领导签字审批以电话请示代替。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每类合同的参评部门都有明确规定。本次检查中发现,盾构分公司的天津地铁6号线8标项目部物资机械类
3、合同的公司评审表参评部门只有物资部门,合法性审查尤其是争议解决条款缺少法律部门把关,仲裁机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管辖违背了级别管辖的规定;铺架分公司天津西南环项目部合同评审表中“分管领导意见”,多份记录为电话请示同意,无人签字。2 .合同签订主体不规范,基本没有办理过分包抵税。关于分包合同签订主体问题,与上次检查情况类似,本次检查的项目部中除盾构分公司所属天津地铁6号线项目部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外,其余都是以各自所属公司的名义签订。目前这种情况既存在涉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风险,也无法办理分包抵税。在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日益临近之时,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尽快规范分包合同以及物资机械类合同签订,在政策实施
4、时能确保达到增值税下“三流一致”的要求。3 .合同范本使用僵化,合同文本空白处较多。集团公司下发的合同范本在各项目部已普遍使用,但使用过程中较为僵化,有些提示性语言也没有删除。有空白处不需要填或无法填写的没有划杠或填无,留有空白易产生法律风险,应及时进行整改。4 .合同签字盖章不全,签订日期不写,个别合同签字人没有授权。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分包类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缺少签字盖章的情况不少,天津公司天津西南环项目部对方出具的承诺函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物资机械类合同多份没有签订日期。铺架分公司天津西南环项目部有两份合同,签字人不是合同相对方本人,也未出具授权委托手续。5 .个别项目部没有印信管理办法,公章
5、刻制不规范。丰桥公司天津西南环项目部没有印信管理办法,天津公司天津西南环项目部公章没有公安机关备案和公章启用文件。印章刻制时间较早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建议到公安机关重新刻制,加强仿伪,完善备案手续。三、本次检查相关要求电务公司天津西南环项目部应尽快制定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设立合同管理员,与公司建立起业务联系,使项目合同管理步入正轨。对已经签订的合同,应注意防控风险,做好结算和封账协议。其他项目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有关单位和项目部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和项目部印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应尽快进行整改;合同文本签字盖章不齐的,签订日期没写的,存在空白处的,应立即补齐完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将继续对其他公司和项目部展开检查,已检查过的将视情况随机进行复查。此次检查未涉及的单位和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降低法律风险,提升经济效益。分送:集团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成本合同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机械设备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审计部,各子分公司、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