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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迅速落实9月15日市政府与市法院联席会议精神,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县法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以常态化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司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建立XX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统筹推动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运行,通报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公正司法水平。(二)主要原则。遵循市场化、
2、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形成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政府与法院工作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联动流程,及时总结重点联动事项、联动场景、联动案例,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三)组成人员召集人:XX县长常务副召集人:XX常务副县长副召集人:XX副县长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分管法治副院长、县公安局分管法治副局长。(四)工作机制L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联络人。2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常务副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通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审定各成员单位提交的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府院联动会议确定的“双清单”任务,安排部署府院
4、联动工作任务。3 .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政府部门和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4 .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L推动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能。有重大影响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修订,由县政府办牵头,法院指派专业法官参与论证。法院在案件办理工作中,发现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规定存在合法性问题时,应主动提出司法意见书。5 .建立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制度。由县法院牵头,联合县政府办、县司法局每年3月底前制作并公布一期上一年度全县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对上一年度行政审判总体情况进行总结,统计涉诉行
5、政争议发生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找出涉诉行政行为或行政协议中存在的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违法之处,分析总结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6 .加快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建设。由县法院牵头,成立XX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纠体系,努力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和谐共赢,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7 .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联合通报机制。认真落实XX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规定,健
6、全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定期联合通报机制,完善“庭前督促、庭后通报、告诫约谈”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健全考核评议机制,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理由的审查力度,并在裁判文书中就其未出庭应诉情况予以列明。逐步提高行政正职出庭应诉的比率,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达到“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彩二(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8 .加强破产办理联动机制建设。由县法院将破产案件办理中需要政府联动的事项,列出清单提交研究,明确“办理破产”中的信访稳定、职工安置、资产盘活、执照注销、税费减免、信用修复等责任主体和解决办法,建立完善企业市场主体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破产信息共
7、享机制,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畅通企业破产立案渠道,严防“假破产、真逃债”,依法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6,加强执行办理联动机制建设。由县法院牵头,与县司法局对接,完善案件快速受理流程,科学分流,建立健全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快速解决纠纷。强化案件执行力度,由县法院负责建立执行信息网络查控系统;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推动相关单位信息系统与执行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对接,实现法院网络化查找被执行人信息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由县法院牵头,会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打击拒执犯罪实施细则,统一立案标准和办理程序,强化打击拒执犯罪力度。7加强保护中
8、小投资者联动机制建设。由县法院牵头,组织法官、律师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公益性宣讲及普法宣传,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发挥商会等行业组织调解优势,引导企业在诉前诉中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提高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及维权能力,降低诉讼成本。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建立与相关主管部门的长效沟通协作机制,提高行业业主维护公平竞争、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8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联动机制建设。由县金融工作局牵头,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和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服务,金融纠纷案件由法院或金融机构委托经县
9、司法局备案的专职或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将案件信息及时反馈法院进行裁判。(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9,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由县法院牵头,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及诉源治理实施办法,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诉源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由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牵头,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长效机制作用,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和派出所、司法所、警务室等阵地,融合多方资源,实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二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由县司法局牵头,选任全县诉调对接机构的特邀调解员、律师调解员、专家调解员、人民调解
10、员、公证员进驻相应诉调对接站点。由县法院牵头,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院长接访点,建立院长接访制度,进行实质化解。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10.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由县法院负责建立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系统,实时归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并及时推送至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系统、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县法院失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由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将失信信息嵌入本部门业务系统,并实现失信信息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和自动惩戒。三、常态化联动方式(一)长效化协调会商制度。对联席
11、会议确定的“双清单”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二)日常化沟通联络制度。政府部门和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无法达成共识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三)信息化数据共享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搭建府院联动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法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打破府院交流屏障,推进府院互动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具体的工作联络人,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人员、有落实。(二)加强协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或县人民法院需要开展的联动事项,由责任单位将联动事项和内容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报经同意后予以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跟进各联动事项进展,及时协调解决联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实施。(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府院联动工作列入法治xx(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和政府督查事项,定期开展工作情况督导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