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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云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2启动条件2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3. 1组织机构及职责23.2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104应急准备134. 1资金准备134.2 物资准备144.3 通讯和信息准备154.4 救灾装备准备164.5 人力资源准备164.6 社会动员准备17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184.8 救灾技术准备194.9 宣传、培训和演习19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205. 1灾害监测与报告20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205.3 灾情信息管理216预警响应256. 1预警响应启动256.2预警响应程序25
2、6. 3预警响应措施267应急响应267. 1基本要求277.2 响应等级27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307.4 响应措施30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338. 1灾后救助338.2恢复重建359附则369. 1名词术语解释369.2 奖惩和法律责任379.3 预案管理和更新379.4 制定与解释部门379.5 预案的生效时间3810附录38青云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3、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青云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凡在青云谱区行政辖区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
4、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5)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减少灾害损失。2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相关等级响应。2.1 全区行政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2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千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百间以上。2.2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相关等级响应。2.3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有关事项。2.5 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3.1 组
5、织机构及职责3.1.1 青云谱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区减灾委组成如下:主任: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主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境保护局、青云谱公安消防大队、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信息中心、区文化广播旅游新闻出版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慈善会
6、、区红十字会。3.1.2 区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承担区减灾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向区减灾委领导呈阅减灾救灾信息,提出减灾救灾工作建议,与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减灾组织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各项减灾救灾工作等。3.1.3 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组织查灾、勘灾、核灾,按规定程序报告灾情;请领、管理和分配全区救灾款物并参与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国内外对我区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工信局):参与减灾工作的
7、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组织参加减灾工程建设的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负责联络、协调通信营运部门,将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协同配合、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和技术保障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恢复正常通信,首先保证救灾指挥通讯网络畅通;当固定语音网络不能提供正常服务时,可转换到其它无线通信网络如移动网络和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建立立体的、多层面的、覆盖市、区、街道(镇)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采取通信应急
8、措施,准备一定数量的通信电台,移动车载等无线通信设施,以保证灾时、灾后的通信联络畅通。区财政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区级减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参加救灾资金的请领、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国土资源分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信息,组织应急调查与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供应急防治
9、与救灾措施建议;在区减灾委的领导下组织技术与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以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区环境保护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和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工程;负责提供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做好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青云谱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扑救火灾与社会救援,做好消防科普宣传工作。区卫健委: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指挥、组织、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护工作、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和灾后防病工作;实施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
10、防与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证饮用水与饮食安全,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治疗。区住建委(人防办):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减灾工程的设计和建设,负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修复与重建工作;负责减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车辆、船舶的征集和调配,并负责减灾物资的紧急运输。根据政府的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组织城市人防专业队伍参加抢险救灾;重点抓好学生在灾害中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工作,以及相关知识的科学普及工作。区信息中心:参与减灾工作的政
11、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公共网、广电网和其它专用网防灾减灾信息的传递和互联互通的管理工作。区文化广播旅游新闻出版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区商务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动用区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协调安排灾区的粮油应急供应;负责联络并争取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物资捐赠和援助,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结合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区农业抗旱、排涝、防洪以及灾后
12、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及时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栏舍的消毒及有关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监测情报及有关资料,对洪涝、干旱、冻害、台风、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负责协调气象部门开展大气环境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遥感探测技术、农业气象技术服务等各种应用技术咨询及专项气象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调度和安全运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作和水毁防洪排涝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的修复,参加水旱灾情调查、核实、评估工作区统计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为区减灾委收集灾情损失情况、提供其他统计信息;分析灾
13、情统计数据及其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承办区减灾委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协助在大中专院校开展安全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协助组织院校从事减灾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活动;负责防灾减灾科学研究课题的立项与鉴定;协同组织全区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区人武部: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区政府有关部门或街道(镇)的请求,协调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组织、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灾后恢复重建
14、工作;协调武警部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看守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区公安分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在重大减灾活动和自然灾害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秩序维护以及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做好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区慈善会: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依法向国际、国内外呼吁请求援助,组织全区、国内外减灾救助,组织和指导全区慈善会员及团体会员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国内外对我区捐款捐物的接收和分发工作。区红十字会:参与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划与方案的制定;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及团体会员参加现场伤员救护工作;依法开展募
15、捐活动,接收境内外捐赠款物。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当发生重大、特大灾情时,应根据区委、区政府或区应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青云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统筹组织现场灾害救助工作,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视情设在重点涉灾部门。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区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委派。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各小组通常由以下单位人员组成:(1)灾情收集评估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建局主要任务:灾害发生后,迅速派出工作组对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各类设施损毁情况进行核实评估,并及时报告区减灾委、区政府。(2)抢险转移安置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青云谱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主要任务:根据区政府、区减灾委的部署,迅速调集解放军、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困群众及其财产;紧急设置避难场所,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安置工作。(3)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信息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