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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编号:JY-RQ-YJ-Ol版本号:第一版2022年8月1日发布2022年8月1日实施1.总则-1-1.1编制目的一1一1.2编制依据-1一1.3适用范围一1一1.4工作原则-1-1 .5事故分级标准-2-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3 .信息报告与发布-5-1.1 1信息报告-5-1.2 信息发布-6-1.3 实行燃气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6-4. 预防预警机制-6-5. 1预防-6-4.2预警-6-5. 应急口向应-rI-6. 1事件报告-7-5.2分级响应-7-5.3响应程序-8-5.4应急结束-8-6后期处置8-6.1事件调查-8-1
2、.2 善后处理-9-1.3 事件评估与总结-9-7 保障措施-9-7.1 通讯与信息保障-9-7.2 队伍和物资保障-10-7.3 资金保障-10-8 责任与奖惩-10-9 附则-10-10 附件-12-附件1应急指挥成员及外部机构联系方式-12-附件2事故信息规范上报格式化文本(事故调查报告)-14-附件3应急演练记录-15-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对燃气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快速、高效、科学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突发事件,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燃气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等突发事件。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危害。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内燃气事故的应对工作,发生
4、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依法管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类燃气事故的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1.5 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燃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依据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个级别。一般事件:发生燃气火灾、 件
5、,无人员死亡、无重伤人员, 事件。较大事件:发生燃气火灾、 件,无人员死亡、无重伤人员, 要求助区应急指挥部的事件。较大以上事件:超过一般、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较大事件和较大以上事件三爆炸、泄漏和中毒等突发事且事发单位能够自行处置的爆炸、泄漏和中毒等突发事 超出事发单位应急能力、需较大事件的事故。1.1 成立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建设发展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建设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宣传部、净月公安分局、净月交警大队、净月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
6、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分局、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燃气经营企业。区应急指挥部职责:领导本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2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发展局局长担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接收、分析、上报本区域内燃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燃气突发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本应急预案的,报请区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根据区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本预案指令。1.3 成员单位职责与分工建设发展局:负责辖区内各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负责全区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报告、通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或参与燃气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工作。财政局: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资金和救济资金的拨付和监督。宣传部:负责配合相应部门进行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做好媒体和互联网舆论的引导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因燃气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与防治工作。净月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抢修现场秩序,依法制止影响燃气抢修、维修
8、的行为。依法对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大燃气事件进行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净月交警大队:负责提供警力对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净月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扑救和遇险人员的救援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因特种设备原因引发的燃气突发事件的救援、调查工作。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上访群众接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解释和群众教育疏导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助做好抢修现场协调、监督工作。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本企业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救援、上报等工作。按照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参与其他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3
9、 .信息报告与发布3.1 信息报告发生燃气突发事件后,涉事单位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态情况分析研判:属一般事件的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同时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跟踪事件的发展;属于较大事件的企业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前期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属较大以上事件的,企业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前期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应急电话:白天:夜晚:3.2 信息发布发布燃气事件的有关信息,须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方可对外发布。3.3 实行燃气应急信息快速反
10、应机制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完成各成员单位的信息传递,各成员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到快速反应。4 .预防预警机制4.1 预防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区建设发展局对各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制订燃气安全年度检查计划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在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查处。4.2 预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传递、报告。区应
11、急指挥部负责预警的发布、解除。预警信息的收集渠道:社会公众反馈;各燃气经营企业依靠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上级政府提出预警要求。5 .应急响应5.1 事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企业负责人为应急救援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应立刻核实事件准确信息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刻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事件简要经过、发生原因初步研判、事件发生后采
12、取的措施和现场控制情况及报告人。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应及时补报。5.2 分级响应一般燃气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紧急情况下报请区应急指挥部,应急支援队伍到达后,企业配合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工作。较大燃气突发事件:由区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区应急办公室组织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件:区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配合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5.3 响应程序接到燃气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企业开展自救,控制局面。燃气单位抢修设备、抢修队伍技术和人员力量不足时,区应急指挥
13、部应充分调动区内应急资源用于抢险救援,区内应急资源不足时,可向市指挥部申请调用其他燃气企业的燃气抢修设备、队伍协助抢修。5.4 应急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区应急指挥部作出终止响应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6后期处置6.1 事件调查相关单位、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件性质,分清责任,提出事件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形成事件调查报告报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件性质,分清责任,提出事件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写出事件调查报告报市指挥
14、部办公室。6.2 善后处理根据事件调查情况,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6.3 事件评估与总结参与事件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作出书面总结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审查所有书面总结报告、应急记录等资料,总结事故原因,评估应急期间过程,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7保障措施7.1 通讯与信息保障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应急成员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各种应急通讯联系方式。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部门,建立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畅通调度,确保应急工作联络畅通。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应急成员单位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
15、畅通,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7.2 队伍和物资保障各燃气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燃气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燃气设施设备情况,储备常用备件,配备应急物资。区应急指挥部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征调、征用有关单位的抢险设施、设备和物资,各单位应予以全力配合,确保突发燃气突发事件的及时、快速处置。7.3 资金保障区管委会从公共财政中安排一部分燃气应急资金,保障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燃气企业应设置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燃气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8责任与奖惩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