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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甘肃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O-年月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供甘肃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时参考使用。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并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如为绿色建筑,出卖人应当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应技术措施。3、商品房预售,所有预售资金应全部交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4、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
2、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5、买卖双方应审慎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专业术语解释1、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
3、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依法出售的住宅、非住宅及其他建筑物。2、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安全、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4、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企业的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房价款。5、房屋的建筑面积
4、: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O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面积。6、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7、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8、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9、返本销售:
5、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10、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甘肃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一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一联系电话:一委托代理人:执业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一委托销售经纪机构:一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一联系电话:注册地址:备案证明号:经纪人员:执业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一买受人:一证件类型及号码一联系地址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一证件类型及号码【买受人为多人
6、时,可相应增加,并注明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应当注明各自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出卖人以一方式取得位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不动产证书号为一,土地使用权面积为f,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为年月日,终止日期为一年一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经核准的项目名称为为。第二章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所在楼栋的预售许可证号为,规划用途为,预计竣工验收备案
7、时间为,建筑物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一层,其中地上一层,地下一层。该商品房为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的,绿色建筑等级为一级。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交付时为毛坯房全装修房,房屋坐落为一幢单元_层室(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朝向为,户型为,卧室间,卫生间一个。如房号等发生变化,不影响该商品房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其经房产面积测绘成果主管部门备案的预测建筑面积为_肝,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分摊面积)建筑面积最终以经房产面积测绘成果主管部门备案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该商品房共有部位见附件二。第三章该商品房(含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8、)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二)该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1、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一,抵押当事人口己口未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2、该商品房己经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当事人己口未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的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或网签前已通知抵押权人;最迟在房产实测绘成果报告备案前,与抵押权人共同注销上述抵押权登记。第四章预售资金的监管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直接将全部购房款(含全装修价格)存入下列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银行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一,监管账号O出卖人和买受人未将购房款缴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由此产生
9、的相关责任由双方自行承担。购房款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的全部房款、一次性付款的全部房款、以贷款方式付款的全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等。预售资金应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和一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和使用,且所有预售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O第五章计价方式及价款(本合同货币均为人民币)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一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具体为:(一)该商品房交付时为毛坯房的,房屋总价为一元(_),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一元/Hf;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一元/肝。(二)该商品房交付时为全装修房的(买受人选择按第一号全装修样板房标准交
10、付,交付标准仅指专有部分,详见附件四),总价为元(_),按建筑面积折算,毛坯房单价元/而,全装修房的装修单价一元/nV”;按套内建筑面积折算,毛坯房单价一元/而,全装修房的装修单价一元m买卖双方也可另行签订全装修房合同,并明确交付标准。第六章付款方式及期限上述款项,买受人以下列第一种方式按约定时间付款,并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一)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支付全部购房款。(二)分期付款:首付款(含定金)元(_)于支付,剩余房款一元(_)于支付。(三)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口商业贷款买受人以方式贷款的,应于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计一元(_),剩余房款一元(_)
11、向申请贷款,出卖人应协助办理。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日内,将申请办理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一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日内,以自有资金或支付,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一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合同解除后_日内将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
12、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2、买受人在一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日内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及其已产生的存款利息。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第七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日内,出卖人应将已付款及其已产生的存款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剩余房款的在一日内以自有资金或支付,或另行签订付款的补充协议。(四)其他方式:。第七章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种方式处理:(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未超过一日,自本合同规
13、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一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己付款的差额确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二)。第八章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14、、_、一项所列条件(可多选):(一)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表);(二)已取得经房产面积测绘成果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实测绘成果报告;(三)己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四)己办理买受人不动产权属证书;(五)。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已备案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商品房为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的,绿色建筑等级及其技术指标等,应当与已备案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记载的一致。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第九章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交付条件一、城市基础设施(一)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
15、。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二)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四)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表前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五)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并与城市电话通信网络连接,保证信号联通;(六)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并与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连接,保证信号联通;(七)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并与城市宽带网络连接,保证信号联通。以上为住宅的交付条件,其中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项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开通使用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联系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第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非住宅交付条件:O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处理: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