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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协委员优秀提案案例:关于进一步强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建议一、当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存在的问题(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现有专门性立法的法律位阶较低在我国,关于垃圾回收处理效力层级高的法律有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但这三部法律都仅仅规定了原则性条款,无配套具体条例;针对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问题,主要适用的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我市也出台了XX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XX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操作规程(试行)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但这些法规、规章的法律强制性不足,位阶较低,
2、威慑力不够,难以起到统筹、规范、指导的制度效应。(二)垃圾清运“一锅端”问题仍然突出目前我市已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100%,从源头上推进细致分类,但运输中转“一锅端”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专门分类的垃圾清运车数量仍然较少,进入居民小区的垃圾清运车辆仍以混装清运为主。居民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后,垃圾清运车辆却仍然是将所有垃圾一次性全部拖走,使得前期的努力直接归零。(三)缺少长效的监管机制为确保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是重中之重,也是在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中的一大难题。不仅仅是在我市,即使是在已经有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的国外城市及以开始实行分类制度的国内试点城
3、市,要24小时对垃圾桶进行监督是很困难的。而在没有人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居民还是会选择没有进行分类就丢弃垃圾。虽然大家都认同垃圾分类回收是应该实行的好事,但没有相应的监督惩罚,仅凭自觉执行的话很容易让自觉者在看到不自觉者后产生自己吃亏的想法,从而放弃对垃圾的分类。(四)社区和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仍然不足目前我市对于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教育宣传已在逐步推进拓展,但仍有部分社区和较多的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未形成重视,认为垃圾分类与自己关系不大,即使不去做也不会有任何损失。二、几点建议(一)完善法律体系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体系,确立以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弃物回收利用法为基本法
4、,制定配套的关于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家电等专门性和配套性法律规定,将指导性的法律条款进一步细化,增强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制定有效的奖惩制度1.建立起垃圾分类回收信用额度,对于违法投放垃圾的社区减少信用额度直至罚款;可以通过居委会、本地报纸、杂志、微博、微信等平台对典型的不文明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报道。2 .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垃圾清运人员每日在对社区进行生活垃圾清运后,根据社区如实填写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表。环保部门每月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表,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根据社区本月的垃圾分类情况动态调整社区下一个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3 .可效仿北京等城市的
5、做法,在社区设立专门的垃圾分类回收点。居民提来垃圾,分类称重后可获得一定的积分。凭借此积分可兑换卫生纸、洗手液等生活用品,或者享受家政保洁、理发等社区服务。(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方位监管。政府监管应将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各个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全过程监管,使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与后续处理统筹兼顾。采取行政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和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公众监管等形式,通过督查、检查、抽查、巡查和审核审计等方法,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行规范监管。加大垃圾分类督导员力量的投入,深入居住区做好垃圾分类监督及宣传工作。(四)升级改造垃圾清运设备加大对垃圾清运设备的投入,采购更多新型垃
6、圾清运设备;对目前正在使用的垃圾清运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对于容量大的垃圾清运车进行内部分类改造,对容量较小的垃圾清运车可采用专类回收改造。(五)提升环境保护意识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把社会全民爱护环境理念贯穿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中。1 .政府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多途径加强宣传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教育工作力度,提升全民参与热情,提高全民的自主性,使全民意识到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需要做出努力,全民社会也应相互配合,共同呵护环境。2 .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还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促进社区提高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视。3 .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城市管理部门可将违反垃圾分类回收条例规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政府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提案人: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