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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协委员优秀提案案例:关于强化城区噪音监管的建议一、提出的背景及存在的问题XX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自2013年12月10日起施行以来,城区环境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目前,城区内噪声污染状况又有所抬头,解决城区噪音扰民问题,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宜居环境已成为广大百姓高度关注的话题。目前,城区噪声污染主要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噪声污染。城区内部分在建工地存在午间和夜间施工的情况,产生的建筑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睡眠质量,极大干扰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与健康。2 .交通噪声污染。居民在午间或夜间休息时,往往受到来自大排量汽车、摩托车以及大卡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发动机的轰鸣声(尤其跑车、
2、大排量摩托车夜间飙车最让人心烦)、机动车的喇叭声(特别是大型运输车的喇叭震耳欲聋)、货运火车的鸣笛声等交通噪音的干扰,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3 .商业噪声污染。特别在一些商住混合区,某些商户私自设置音响设备,节假日全天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广告,招揽顾客。4 .城区内时有自带高音喇叭的车辆缓慢行驶在街上,一路播放大音量的广告,既影响交通,又严重扰民。5 .夏季到来,猜码声、麻将声开始声声入耳,邻居间的矛盾又到重启阶段。二、几点建议加强对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娱乐、商业、社会生活等噪音综合整治的力度和密度,使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有效遏制噪声污染,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市民提
3、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1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XX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力度,除了通过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还可以通过自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位市民都知道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噪音制造者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2 .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由环保、城管、文化、公安、交警等相关人员,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的专门治理噪声污染的协调机构,避免多头执法,克服部门相互推诿的不良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3 .建立嗓音污染举报制度。创建自媒体投诉网络平台,安排专职人员、经费,专门负责接待和处理投诉,使市民投诉有回音、有落实
4、,鼓励群众举报、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城市噪音活动。4 .加强重点整治。对市民投诉最多、嗓音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酒店、商场、娱乐场所、夜市等实行重点监管,对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应限期整改,否则由区协调机构发出联合整治命令暂停关闭停业整顿。5 .各种噪音治理办法建议:(1)关于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根据XX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在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但因抢修、抢险作业,或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进行午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使用电锯、风镐等高噪声设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出具相关证明,并对工地是否按条例要求施工,是否将证明公告附近居民进行监督,建立回访登记制度。(2)关于交通运输噪音治理:对交警部门:一是加大对非法改装的三轮车、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车辆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非法改装排气管、增设非特种车辆使用外挂式音响设备或车载喇叭的车辆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对夜间飙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在城区主要道路路口及医院、学校、住宅区附近增设有禁鸣区和禁鸣时间醒目的禁鸣标志,并加大对乱鸣喇叭的查处力度。对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一是在机动车上增设鸣喇叭显示装置,方便交警执法证据的收集;二是大型运输车的喇叭采用小音量的喇叭。对铁路部门:加大对火车司机的培训,火车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使,禁止使用汽笛。(3)关于商业噪音治理:建议坚决取缔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取缔占道经营摊点及沿街叫卖,活动商贩不得使用音响设施。严格审查占道宣传活动方案,音量应控制在55分贝以内。(4)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社区街道要将条例宣传入户,并配合物业做好条例中第二十六条到第三十条的监管工作,将市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提案人: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