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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检查登记表告知页被检查单位:地址: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L2.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地点:告知事项:我们是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核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答: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表小作坊名称:地址:
2、登记证号: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类别:口日常监督检查口专项监督检查其他检查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评价备注产体格生主资*1.1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口是口否*1.2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食品种类等信息与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一致。是口否1.3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未发生变化,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口是否生产场所2.1生产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口是口否2.2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是口否2.3生产加工场所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工艺流
3、程与布局合理,有相应的功能间。是口否2.4生产加工场所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是口否设施设备3.1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口是口否3.2有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是否3.3具有防鼠、蝇、虫等设施,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口是口否3.4具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口是否3.5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加工的设备和器具清洁、卫生、安全。口是口否工程制加过扭*4.1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来源明确、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口是否4.2未发现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是口
4、否43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口是口否4.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其使用与存放符合相关要求。口是口否*4.5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口是口否*4.6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是口否建5.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口是口否*5.2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口是口否5.3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生产加工场所未发现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或其他用品。口是口否质量管理6.1有制定和实施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是口否6.2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记录真实、完整。相关记录、
5、票据的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规定。口是口否6.3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真实、完整。口是否6.4建立生产统计台账,记录真实、完整。口是否6.5建立产品销售台账,记录真实、完整。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规定。是否6.6建立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记录真实、完整。口是否Sg检项一序号检查内容评价备注装识包标7.1包装的容器和材料清洁、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口是口否7.2食品有包装和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口是否存运贮与输8.1原辅料的贮存及贮存条件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专门贮存,且标示明显。口是口否8.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无交叉污染。不得将食
6、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口是口否其他9.1未发现网上销售,分装、委托加工及接受委托加工等行为。是口否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检查结果:口符合口基本符合口不符合检查处理:口通过限期整改口食品小作坊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口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仅限检查类别为飞行检查)说明(可附页)检查人员签名:被检查食品小作坊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 .检查表适用于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其他检查等工作。2 .检查表设定了检查的关键项目和一般项目(序号前标注为关键项)。检查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对应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分为“是”与“否”,评价结果为“否”的,需要在“备
7、注”栏注明原因。其他必要的检查信息也应记录在“备注”栏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可记录在检查表“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栏。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应在检查表签字确认。3 .检查结果的判定:根据检查表的检查情况,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发现小于5项(含5项)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发现大于5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关键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不符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处置措施应当在说明项中描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依法查处。4 .检查结果处理: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食品小作坊,监管部门应书面要求其限期整改;被检查食品小作坊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人员应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或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应依法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的,监管部门应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以上监督检查结果应记入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