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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室管理规定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提前(一般提前30分钟)进入评标室检查相关设备状态,调试好评标工具,摆放好招标文件。二、评标开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评标纪律。参与评标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并接受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三、在评标过程中,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行政监督人员同意。四、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参与评标人员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五、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会负责,招标人委派的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2、独立评审并做好记录。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七、如需询标,按下述程序进行:评标委员会提出询标要求,经行政监督人员同意后,由代理等候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联系投标人等具体工作。八、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形成评标书面报告,行政监督人员宣布评标活动结束。九、评标室门常闭,评标期间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其他无关评标室。十、评标活动实行全程监控录音录像。需要调阅查询的,按照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档案查阅利用管理办法(温政服(2021)40号)规定执行。十一、若有违反评标通则的行为,行政监
3、督人员应当场依法处置并记录在案。场内行政监督人员工作守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投标程序、范围和方式实施招标投标监督工作。三、行政监督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收标、开标、评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不得擅自脱岗。四、保守机密,不得向外泄漏任何招标投标的保密信息。五、不得利用行政监督人员的身份,与投标人私下接触,谈论与评标有关的事宜或在开标前单独与评标专家私下接触。不准授意、暗示评标人员,影响评标工作。六、按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权限,依法对招标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评标(评审)专家评标
4、行为守则一、应按时参加评标活动,不得缺席、迟到。特殊情况及时与专家抽取工作人员联系。二、必须签到并领取专家证。三、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在签订专家回避承诺书或宣读投标人后主动提出回避。四、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等独立开展评审活动。五、评标专家在评审现场不得相互谈论与评标无关的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负责人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六、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有关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若发现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七、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投标文件擅自带离
5、评标室;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标书的评审情况;不得在评标用纸以外记录、抄写、夹带有关评标内容;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八、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承担个人责任。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九、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行政监督人员的许可,并记录在案。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二、在开、评标过程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和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一
6、般提前1小时)到达交易区,并领取相关工作证件和工作服。四、提早进入开标室,打开开标系统,提醒和引导投标人准时解密投标文件。五、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组织开标活动。六、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有异议,应如实记录,并辅助招标人当场做好答复工作。七、开标结束后,应安排人员留守开标室,做好后续工作协助。八、对投标文件有疑义,需要投标人进行说明的,应使用网上开标系统。如需提交澄清(答疑)材料的,必须经行政监督人员同意后,方能进行。九、若发现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行政监督人员报告。十、评标结束后,应及时归还相关工作证件及其设备,并配合评标区现场管理人员对其使用的评标室内的公共物品进行验收。关闭
7、计算机、投影仪等评标室设备电源,于10分钟内一同退出评标区。十一、在开、评标的过程中,应爱护公共财物,注意环境卫生。开标室管理规定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电子系统公开开标。一、招标人(代理机构)应提早进入开标室,开启电子开标系统,熟悉开标流程,做好系统调式等准备工作。二、投标人、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其他人员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阅读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三、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四、投标人有疑问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发言,紧急情况可以致电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咨询解决。如有异议的,应按规定在网上开标大厅向招
8、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汇报有关情况。五、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及时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并制作记录。六、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在交流区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话题和内容,不得刷屏。对干扰会议秩序不听劝阻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将其禁言。七、招标人(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投标人可继续在线等候,及时获悉和回应评标过程发布的信息。招标人(代理机构)至少应安排1人负责开标系统的管理工作。电子监管室管理规定一、电子监管室仅对项目行政监督人员或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开放,每个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招标人(采购人)代表进室总人数一般不超过3
9、人。二、进室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登记,须佩戴工作证件,项目结束离开前须将工作证件归还。三、进室人员应按照开评标项目所在的监控机位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四、进室人员应坚守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擅离职守。五、进室人员应服从交易督查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六、本室实行封闭管理,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七、进室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私自复制、外借和对外传播监控音像信息。八、调阅监控音像资料应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外来人员申请调阅监控音像资料、需拷贝音像资料的,按照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档案查阅利用管理办法(温政服(2021)40号)规定执行。九、爱护公共财物,注意环境卫生,不得吸烟、乱扔垃圾。十、
10、交易督查处负责室内秩序与综合管理,综合处负责各类物品添置、登记、维护、更新及日常保洁,信息管理处负责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询标室管理规定一、评标委员会询标以及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答辩、方案演示等工作,均可使用询标室电子交互系统进行。二、交易督查处负责管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三、信息管理处负责对电子交互设备进行调试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处理故障,保障设备完好和系统正常运行。四、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提早30分钟向交易督查处申请使用询标室,并及时联系信息管理处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调试工作。五、投标人出示身份证明并登记后,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询标室。六、询标室相关活动全程
11、录音录像,音像档案供行政监督部门备查。七、使用完毕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及时关闭电子设备,清理相关资料后退出。招标代理等候室管理规定一、评标开始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可留守1名工作人员在代理等候室。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应评标室位置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三、进入招标代理等候室的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不得讨论与项目评标活动有关的内容和话题。四、未经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出入,不得与外界联系;未经行政监督人员同意,不得进入评标室。五、招标代理等候室全程录音录像。六、评标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报刊杂志放回原位,关闭电子设备,清理相
12、关资料后退出。后勤保障人员行为守则一、后勤保障人员应熟悉场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后勤保障人员包括保安、保洁、软件技术、设施维保等人员。二、保安人员应熟悉岗位职责,协助场内管理,做好交易专区、评标区、电子监管室出入管控工作。三、保安人员应当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之前到岗,做好交易专区公共环境检查和设施开启等前期准备工作。四、保安人员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如需临时脱岗,则要征得交易督查处同意并确保岗位有人接替;交易活动结束后,卫生打扫完毕,关闭电子设备,方可离岗。五、保安人员需更换的,更换前应经交易督查处同意。六、保洁人员应在非评标时间进入评标区域打扫卫生,打扫完毕后,关
13、闭门窗,尽快离开交易区。七、设施维保人员应经交易督查处同意后,在非评标时间进入评标区开展维护工作。八、交易活动中需要技术支持或协助的,由行政监督人员提出需求,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技术人员进入指定评标室;技术人员因电子系统和设备维护、升级需要进入评标区,应先经交易督查处同意,在非评标时间进行。九、后勤保障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遵守保密规定,签订承诺书,不得以岗谋私,不得以利泄密。十、未经交易督查处同意,评标期间后勤保障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十一、交易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报告。服务保障部门列表处室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综合处0577设施维修安保力量信息管理处05770577信息技术辅助、设备维护市场管理处0577专家抽取交易督查处05770577场内投诉、管理招标代理入口0577评标区管控评标专家入口0577评标区管控物业公司0577设施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