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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城市污水系统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二。一O年十月目录1贝1-1 111.2 制订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工作原贝U12组织机构和职责12.1城市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22.1.1指挥部办公室22.1.2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组22.1.3应急处置专家组32.2指挥部成员单位33突发事件分级64预测与预警74. 1监测与评估742.11yr75响应和要求75. 1应急响应75. 1.1I级应急响应75. 1.25级应急响应85. 1.3In级应急响应85. 1.4IV级应急响应85.1.5未达到IV级标准的污水系统突发事件85.1.6次生灾害处置95.2报告与信息发布制度95.
2、2.1报告程序95.2.2报告内容105.2.3信息发布105.3后期处置105.3.1应急结束105.3.2善后工作115. 3.3调查和总结115.4工作要求116应急保障116. 1通信和科技保障116.2 物资装备保障126.3 应急力量保障126.4 资金保障126.5 避灾场所保障136.6 社会动员保障137宣传、培训与管理137. 1宣传137.2 培训137.3 演练137.4 奖励与责任追究147.5 预案管理147.5.1预案管理与更新147.5.2制定与解释147.5.3预案实施时间141总则1.l制订目的为迅速有效处置城市污水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
3、污水系统运行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1.2 制订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污水系统运行情况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已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系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县(市)、杭州经济开发区、滨江、萧山、余杭区污水系统突发事件,由当地政府(管委会)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1.4 工作原则城市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处
4、置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尊重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2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城市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建立城市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城管办主任、市城建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贸易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办、市电力局、市城建投资集团、市钱江新城指挥部、市公安交警局、公安消防局、地铁集团、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市排水公司等单位主要
5、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报请市政府启动预案,负责发布应急抢险救援指令或特别措施公告;决定污水系统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和其它重大工作。2.Ll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办公室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传达、执行指挥部的指令,具体负责城市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2.L2应急抢险救援组指挥部下设应急抢险救援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指挥部指
6、定部门或其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必要时各部门共同组织施救。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污水系统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急需要,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故障排除、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的人员撤离、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人员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受害人员的安置和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维稳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2.L3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城市污水系统设计、施工、运行维护、设备、环保、化学、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在应急响应期间,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专题研
7、究及事故处置会商会议;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接受指挥部的指令,给予技术支持。2.2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指挥部决定,负责辖区内受污染区域的警戒、人员抢救、污染物处理等工作;对重点污染单位落实停产、限产等措施,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等。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市城管办: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各项职能,协助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协调;牵头做好道路沉陷影响污水系统正常运行和道路交通的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市建委:负责做好未移
8、交接管的污水系统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因建设施工原因引发污水系统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市经委:参与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工作;为防止污染态势的扩大,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依法对相关企业实行限产、停产或部分停产等应急措施。市财政局:按照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市卫生局:负责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失踪人员的搜救,组织对相关病原体的监测,实施疾病防治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蔓延等;加强对应急期间饮用水源和饮用水的卫生监测;根据应急需要对污染物毒性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9、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戒区域,组织危险区域人员疏散、撤离和治安管理等;负责火灾、恐怖暴力活动或人为蓄意破坏事件的调查;在供水企业停止或减少供水期间,负责维护供水企业、临时取水地和供水地的社会秩序。市环保局:负责水体水质监测和水质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做好水质变化的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提出因突发事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市电力局:牵头负责污水系统突发事件抢险时现场电缆管线的保护和应急供电工作;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污水泵站或污水处理厂供电设施的恢复工作。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参与其它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市监察局
10、: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市贸易局:负责提供杭州市及周边城市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名单;在应急供水状态下,负责组织储存、调运桶(瓶)装饮用水。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重大突发事件中责任主体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事故发生后生活困难人员的救济、死亡人员殡葬服务等善后处理工作。市钱江新城指挥部:协助做好涉及钱江新城范围内的污水系统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被困人员抢救等应急抢险救援,阻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范围的扩大;负责事故现场的局部洗消工作,提供临时应急用水;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
11、好自身防护工作。市公安局交警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畅通。市城投集团:负责制定事故现场抢修方案,协助指挥部指挥现场抢修;负责协调所属企业应急处置工作和指挥、抢险人员的食宿安排,负责报告应急事件的发展和处置情况;负责组建所属企业应急队伍、设备、信息通讯网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地铁集团:协助做好涉及地铁建设施工的污水系统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因污水系统突发事件造成道路沉陷和道路交通中断的处置工作;配合协调处置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监督污水行业抢
12、险队伍、抢险装备、通讯网络的落实情况;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调查、报告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负责实施污水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相应应急处置队伍、设备的保障。3突发事件分级依污水系统突发事件性质、可控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n级(较大)和IV级(一般)。I级:污水系统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事故。11级:污水系统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
1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设计规模在6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输送干线持续停运12小时以上。In级:污水系统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500户以上居民房屋污水满溢的污水管道损坏事故;污水管道损坏,造成主城区以内主要道路完全丧失通行能力24小时以上;污水系统主要污水泵站非正常停运24小时以上。造成设计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输送干线持续停运12小时以上。IV级:污水系统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2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
14、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安全事故;污水管道损坏,造成主城区以内主要道路完全丧失通行能力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或造成河道水质严重恶化、某一污水系统大面积污水满溢。污水系统主要污水泵站非正常停运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4预测与预警1.1 监测与评估市城投集团负责城市污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对管网运营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管网改造计划。4. 2监督检查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对市城投集团等污水系统经营单位的安全运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5响应和要求5.1应急响应5. 污水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遵循分级响应程序,
15、根据事故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6. 1.lI级应急响应5. 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市政府启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本预案;事发辖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污水系统运行企业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及时准确向成员单位发布各种信息、指令,并向省、市政府报告情况。6. 1.211级应急响应5. 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市政府启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本预案;事发辖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污水系统运行企业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省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及时准确向成员单位发布各种信息、指令,并向省、市政府报告情况。6. 1.3In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启动市总体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