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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协会标准CECSxxxx:XXXX建筑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telligentbuildingescapeandrescuesystem(征求意见稿)-X发布X-X-X实施前三由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为解决建筑灾难(火灾、战争空袭撤离、恐怖事件及病危抢救等)发生停电时,被困人员无法逃生与救援的难题,同时可解决消防救援人员,无法安全进出灾难现场的世界性难题,故特制订建筑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技术规程的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该标准建筑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技术规程,是对国家标准建筑设计规范的补充。该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文
2、编制。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本标准包括6个章节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设置要求,安装要求,系统验收与维护管理。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本标准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消防总队、四川普瑞救生设备有限公司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447.11附录B逃生救援系统对蓄电池和阻尼器的要求.351 *S*贝2 *I口*3设置要求3.1一般规定3.2设置场所3.3设置的技术要求.4安装要求5系统验收6维护管理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14附录C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37条文
3、说明.o.为了科学合理的应用建筑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简称“逃生救援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逃生救援系统的建筑。1.0.3逃生救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1.0.4逃生救援系统应经过国家权威机构检验合格。1.0.5逃生救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建筑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intelIigentbuildingescapeandrescuesystem)供建筑内遇险人员逃生和救援使用的系统,主要由逃生舱、井道
4、、停靠站、逃生诱导系统等部分组成。2.Q2逃生舱(escapecabin)建筑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的组件,用于建筑内遇险人员的逃生及救援的封闭联动载体。包括单轿箱系统和双轿箱系统。2.0.3单轿箱系统(signlecar)只有一个逃生舱的系统2.0.4双轿箱系统(doublecar)有两个逃生舱的系统2.0.5停靠站(emergencystop)是指设置在避难层、屋顶或地面,避难人员进入逃生舱的停靠区域。2.0.6安保器(Safetysecuritydevice)是指当逃生舱互为保险的自动控速系统失效时,用于阻止载人轿厢溜车的两套互为独立的安全保障装置。2.0.7逃生模式(passiveesca
5、pemode)是指利用被困人员重力做动力,将进入逃生舱的被困人员送达地面的工作模式。2.0.8消防模式(firemanmode)是指利用电力作动力,供物业和消防救援人员进入建筑进行救援或灭火的工作模式。3设置要求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包括单轿箱系统和双轿箱系统。可结合建筑的布局、人员的疏散要求等进行选型。3.1.2 1.2逃生舱设置的位置和型号及数量等,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结构、建筑规模、使用人员数量和特征等因素确定。3.1.3 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可多台组合使用。3.1.4 1.4建筑的底层应设置备用电源接口。3.1.5 井道宜靠建筑外墙设置,并易于建立与避难
6、层(间)相通的逃生舱停靠站。3.1.6 各避难层(间)的位置应选择在易于人员通过的封闭式走廊,连接内部楼梯通道与电梯前室的最短距离处。3.1.7 对系统逃生舱的型号及数量要求1应根据建筑满员时的实际人数,配备合适型号和足够数量的逃生舱,以便在灾难发生后,迅速使被困人员逃生。3. 2选定的逃生舱型号,应满足建筑内50m高度差内的所有人员,在30min内全部疏散至被困楼层以下安全地带。4. 1.8对系统逃生舱的防护要求5. 逃生舱应安装在建筑封闭的井道内,并采取耐腐蚀措施。6. 1.9逃生舱的产品功能要求1逃生舱应由基础部分、钢轨道、附墙架、轿箱、磁阻尼机、安全保护系统、围护结构等组成。2单轿箱系
7、统宜设一个轿箱。3双轿箱系统宜设两个轿箱,分主轿箱和副轿箱。轿箱不使用时,一个应在上部,一个应在底部。4安全保护系统应设两套独立的自动控速系统,保证系统的安全。3.2 设置的场所和部位3. 2.1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可应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下列建筑:1超高层建筑。2只设有一个楼梯,且使用的人员较多的塔或塔式建筑。3医院及老年人公寓。4. 2.2人员密集,且疏散逃生存在缺陷或救援能力难以到达相应高度的既有建筑,宜设置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5. 2.3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应靠建筑外墙设置,可以是凹入式、半凹入式或全凸出式。该装置只在底层、顶层及避难层(避难间)停靠,且井道外侧应采用便于观察的安全玻璃。
8、6. 2.4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的安装部位应能确保该系统不会受到火灾和烟气的威胁。3.3 设置的技术要求3. 3.1对系统在建筑内的结构要求1逃生舱运行的专用井道应与建筑楼层圈梁连接成一体。2设置智能逃生与救援系统建筑的避难层(间)应设置逃生舱停靠站。3地面停靠站层门应设置在平行建筑外墙面的井道壁上,门应向室外开启。4逃生通道应连接避难层(间)与疏散楼梯及消防电梯。5连接避难层(间)、疏散楼梯和电梯前室的通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火门,且逃生人员进入后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6逃生路线上应设置通往避难层(间)的疏散指示标志。3.3.2对系统逃生舱专用井道的要求1专用井道的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其与建筑其他部
9、分应分隔,分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井道应采用不燃烧体。2井道外壁(平行建筑外墙面之壁)二层和顶层,应采用百叶窗结构,不得封闭,以保证新鲜空气进入井道流通。3逃生舱运行井道按消防电梯井道规定执行。4井道与相邻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5逃生舱地面停靠站层门应直通室外且通道上不应有阻碍疏散的障碍物。3.3.3系统对逃生舱的功能要求1逃生舱在无电源的情况下,遇险人员可利用自身重力作动力下降到安全区域。2逃生舱应能在各停靠站准确停靠,停靠高度误差应小于30mm。3停靠站应有安全的自动层门控制装置,逃生舱未到停靠站时,层门不得打开。4舱门开启后未关闭时,逃生舱负载后不得
10、下降。5逃生舱在顶层待命时,应立即响应下层任一避难层停靠站内,被困逃生人员的救援指令,安全到达指定停靠站。6钢丝绳组、连接组合绳头组应符合电梯的要求。7逃生舱负载时下降速度应不小于lm/so1)若额定速度大于lms,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应是渐进式的,其他情况下,可以是瞬时式的。2)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lm/s的电梯,此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可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起作用。3)蓄能型缓冲器(包括线性和非线性)只能用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lm/s的电梯。8逃生舱额定使用负荷应不小于800kg,负荷范围内的任何人数,均可搭乘逃生舱自救逃生,从而满足逃生与救援的需要。9当逃生舱满负荷时,应不响应中间楼层停靠
11、站停靠要求,直接到达地面层停靠站;当逃生舱超负荷时,应自动报警,轿厢门不关闭,且不运行,待超重人员退出逃生舱时,舱门将自动关闭且开始自动下行。10可在IOm或以上任何高度设置使用,从而满足所有高度建筑被困人员自救逃生避难的需要。11应有2套以上独立的、互为保险的保险系统,以满足自救逃生避难时安全。12宜通过互联网与监控终端相连接,实时数值化监控逃生舱自动控速系统状态。13应设置逃生模式转换成救援模式专用的按钮。4安装要求4.1.1逃生梯应在建筑主体完成时后进行安装,现场的水电应满足逃生梯安装的基本要求。4.1. 2逃生梯安装前应具备以下资料和文件。1整机产品出厂合格证;2权威机构出具的整机、阻
12、尼机、控制柜检验报告复印件;3安全部件(包括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和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复印件;4曳引机、悬挂绳端接装置(即绳头组合)、导轨、层门耐火性能(如果需要)和玻璃门或玻璃轿壁(如果需要)等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5井道、机器设备区间(含机房)和滑轮布置图;6安装说明书;7主要部件现场安装示意图;8动力电路和安全回路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9使用维护说明书(含紧急救援操作说明)4.1.3 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的安全空间和维修空间设置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其中通往机器
13、设备区间及滑轮间的通道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的要求。4.1.4 主开关、照明及其它开关的设置及安装应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其中主开关的设置位置和结构型式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要求。4. 每台逃生梯应具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功能。当逃生梯供电电路出现断相或错相时,逃生梯应停止运行并保持停止状态。其中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应满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要求。5. 1.6电气布线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5.1. 7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
14、规范GB/T10060的规定。5.2. 8驱动主机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9旋转部件的防护要求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其中防护装置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要求。4.1.10电动机和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1紧急操作装置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2井道壁、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3井道照明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要求。4.1
15、.14导轨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其中导轨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要求。4.1.15对重和平衡重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6限速器系统的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6缓冲器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7底坑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8机器设备设置在井道内时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19工作区域在轿厢内或轿顶上时应满足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的规定。4.1.20工作区域在底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