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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官渡区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战略部署,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塑造人才引领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人才枢纽、区域人才发展引领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高质量推进官渡人才强区建设。二、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三、工作目标采取实物保障与货币化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人才安居需求,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加快建立区级人才公寓建设,形成租购并举、分层
2、保障的人才安居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营造人才安居乐业的引才氛围。四、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分为7个部分。主要对官渡区人才公寓建设使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部分总则,明确做好官渡区人才公寓建设使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房源筹集,明确人才公寓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主要包括政府统建、保租房筹集、市场筹集、拆迁安置房筹集、园区房屋改建、商品房配建等方式。第三部分分配管理,明确人才公寓适用对象和各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制定分配方案、提交申请、资格审核、统筹配租、签约入住、缴交租金、租金补贴7个
3、人才公寓申请程序,明确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方式。第四部分补贴标准。明确各类官渡区高层次人才(团队)入选者享受人才公寓租金补贴金额和年限。第五部分租赁管理。明确房屋定价、费用缴纳、承租期限、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安全主体责任、物业管理等租赁管理规定第六部分退出管理。明确区级人才公寓正常解除租赁合同人员和腾退人才公寓人员相关退出管理程序相关退出管理程序。第七部分监督管理。建立人才公寓租赁资格实行动态核查机制,对人才公寓运营管理进行动态评估。五、工作保障(一)纳入目标考核。将人才公寓建设列为落实党建工作和人才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人才公寓主要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体系。(二)强化运行保障。各相关单位、各街道要把人才公寓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重点人才安居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