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院士在宜创新创业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支持院士在宜创新创业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支持院士在宜创新创业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内搭平台、外联老乡”发展路径,以乡情为纽带,用足用好高端专家人才资源,建立院士合作对接服务长效机制,助推创新宜城建设,制定本措施。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鼓励院士团队领衔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院士团队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院士团队创建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经费支持。二、推
2、进院士中心建设。在安庆师范大学菱湖校区建设院士中心,围绕服务决策咨询、开展学术交流,传播科学文化、促进成果转化等功能定位,完善院士学术成就展厅,学术综合楼、住培中心、院士报告厅等功能设施,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院士之家。三、建设院士工作站。支持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强化与院士智力的精准对接与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对新建登记备案“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资助,建立院士工作站定期绩效评估机制,有效期满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院士工作站,给予80万元绩效奖励。定期组织院土专家安庆行活动,推动院士智力、成果与全市产业需求对接。四、支持院士创办企业。对院士及团队在我市投资创新创业,引进
3、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够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和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院士及团队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支持。五、加强科研条件保障。支持院士科技创新的政策保障,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院士产业发展基金,对院士团队科研活动的稳定支持,支持在宜院士团队优先申报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鼓励院士团队与我市单位合作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技奖励,自主约定科研经费、科技奖励资金分配比例。六、加强海外智力合作。鼓励市内单位柔性引进发达国家学术机构院士,支持其开展创新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提供工作许可和人才签证便利。鼓励我市用人单位在海外建设研发机构,对受聘的国外院士,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
4、比照享受国内院士的相关政策支持。七、鼓励建言献策服务。市委、市政府定期举办院士恳谈会,“院士报告会”,积极听取院士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邀请院士参与我市重大战略规划咨询论证、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市级结合软课题经费给予支持。八、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建立市领导与院士“一对一”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向院士通报家乡发展情况,了解院士从事专业学科领域的最新动态,听取院士意见建议,全面做好院士专家咨询服务、国情考察、休假慰问等工作。九、完善荣誉激励机制。建设安庆籍院士展厅,展示院士风采、工作成就和先进事迹,倡导尊崇院士之风。鼓励各县市区修缮保护院士老宅,树立院士雕像和建设院士纪念馆。将安庆
5、籍院士先进事迹纳入中小学地方特色教材。编撰“天南地北安庆人院士篇”。十、做好全方位服务保障。为安庆籍院士和我市有项目合作的院士发放“宜城优才卡院士卡”,提供交通出行、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健康医疗、会务安排等多项服务。为安庆籍院士父母在指定机构签约家政服务,定期提供家政服务;为安庆籍院士父母与指定医院签约健康顾问服务,每个月提供一次上门健康咨询,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验;为安庆籍院士父母要宜医院就医开辟绿色通道,由医院协助做好服务安排;为安庆籍院士父母入住指定养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住宿费、护工费由财政承担。(注:安庆籍院士指的是籍贯在安庆或曾经在安庆就学工作生活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政策有效期3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除第一条关于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三条、第四条由省资金支持外,资金支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项目资金的原则,由市、县(区)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