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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亳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市科技局(2023年11月)一、背景依据为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在国家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使命的指导意见(皖发20239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亳政202312号)和亳州市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要求,市科技局积极对接省科技厅关于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有关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宿州等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审定程序、扶持奖励方式等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了亳州
2、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主要内容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申报条件、申报与审定程序、扶持、奖励及退出方式、违规行为处理、职责分工、附则等7个方面18条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表述;围绕我市“4+6”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引进扶持科技团队在亳创新创业。第二章,申报条件。主要从公司成立年限、团队学历、团队构成、科技成果、科研诚信等多个方面,明确了申报的具体条件。第三章,申报与审定程序。明确了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与审定程序,包括从市局发布通知、企业申请、县区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现场考察、公示、审定立项等
3、程序。第四章,扶持、奖励及退出方式。明确了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同时,要求市扶持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研发和生产。市扶持资金存续期间,科技团队领军人应始终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凡纳入市政府扶持的市级科技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人才团队。按照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内容可享受上市奖励、业绩奖励、回购等奖励政策,同时明确了办理流程。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明确了对申报单位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扶持资金的处罚方式。第六章,职责分工。明确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基金管理公司、各县区科技部门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并强化县区政府扶持主体责任。同时,明确了尽职免责。第七章,附则。明确原实施细则废止、现修订实施细则负责解释的部门。同时,明确本细则内容与后续安徽省出台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省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