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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备用金、投标保证金等借款管理办法(2018年版)为规范公司备用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与投标相关的借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公司管控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备用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与投标相关的借款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办理与公司相关的业务事项以个人名义在公司借支的款项;投标保证金借款是指为公司投标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支的款项;其他与投标相关的借款包括中标服务费、标书费等借款。第二条公司员工借备用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与投标相关的借款,由本人填写借款凭证,借款凭证应填写规范、内容要素齐全,并按公司规定流程审批后方可借支。
2、第三条备用金管理(一)使用范围管理自2018年7月起公司将不再向职工个人支付差旅、会议、培训的备用金借款,员工应以刷信用卡的方式支付,并及时取得相关票据,在事项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销。如果出现业务发生地无法使用信用卡或者必须以公司名义付款的事项确需备用金借款,请提供相关证明或文件(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办理借款手续。(二)使用限额管理1、各事业部、专业化公司、项目部的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执行报批制。自下发文件之日起各单位应重新拟定备用金使用限额,以后每年1月15日前将备用金限额报财务资金部,经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后下达,由各单位控制执行。2、公司所有司机备用金按2000元限额控制,小车班由办公室
3、主任负责管控,其他单位由单位第一负责人管理控制。3、超出备用金限额但确需增加临时额度的单位,需填写备用金额度增加审批单(见附件1),详细说明增加额度的理由、已借金额、加借金额、归还日期及归还方式。备用金额度增加申请需经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三)审批流程1、公司本部各部门、各专业化公司员工借备用金,借款金额在2000元及以下的,由部门或专业化公司负责人予以审批;金额在2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由部门或专业化公司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部门或专业化公司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批。借款人持审批后的手续到公司财务资金部办理借款。2、各事业部、各项目部员工借
4、备用金,由所属部门、事业部下属各项目或队部负责人、各事业部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借款人持审批后的手续到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借款。(四)借款期限、延期还款期限、审批流程备用金借款期限为一个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还备用金,借款人需填写备用金延期还款审批单(见附件2),并按照备用金延期审批流程审批后可延期还款,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逾期未还款者,财务部门将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备用金延期审批流程:公司本部或专业化公司备用金延期还款申请需经部门或专业化公司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事业部或项目部的延期还款申请需经所属部门或队部负责人、各事业部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各单位将经审批的延期
5、还款书面申请交财务部门统一备案。(五)超过K)OOO元的大额现金借款,借款人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借出的备用金要严格按照公司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不在此开支范围内的备用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形式借出。第四条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与投标相关的借款管理(一)审批流程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借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借款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下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市场营销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批;借款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市场营销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各单位负责人
6、、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市场营销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借款人持审批后的手续到公司财务资金部办理借款。各单位标书费等借款金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市场营销分管领导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市场营销分管领导、总会计师逐一审批。借款人持审批后的手续到公司财务资金部办理借款。(二)借款期限、公示及催收投标保证金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公司财务资金部每季度对公司各单位投标保证金及逾期保证金余额进行公示,以督促各单位对逾期投标保证金及时催收、清理。其他与投标相关的借款的期限、公示
7、及催收的管理同备用金。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备用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与投标相关的借款(以下统称为“借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检查和监督借款管理和使用的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是借款管理的归口部门,对借款的管理负有监督的职责,定期检查和通报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借款使用管理情况。第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借款必须在本单位还款,不得转入其它单位。项目部撤销后成立结算组时,备用金余额必须清零。结算组人员如需借款,参照公司本部人员审批流程在公司财务资金部办理。专业化公司员工不允许在项目部借款。第七条公司正式员工外的其他人员不允许借用借款。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备用金增加额度审批单日期:申请单位单位领导申请事由单位备用金限额已使用金额申请追加额度预计归还日期归还方式财务资金部审核总会计师总经理附件2:备用金延期还款审批单日期:申请单位单位领导申请延期事由延期金额单位领导审批分管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