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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二三四五六项目管理改革要求和公司创新、转型、升级发展思路,为规范公司采购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采购招标目的在于在确保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施工成本,增加采购透明度,是使公司采购到更优惠、更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制定的一项制度,受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约束。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司属所有项目的采购招标,包括专业和劳务分包、材料、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第二章招标范围与职责第四条司属所有项目采购标的额大于5万元的必须通过集中采购平台实行招标合同采购。只有通过集采平台采购的合同才能签字盖章。合同编码由采
2、集平台系统自动分配生成,只有取得平台的合同编码才能进行下一步合同审核签订、资金计划、申请和支付等。第五条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贯彻和落实公司采购招标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采购招标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相关制度;(二)监督采购招标的过程;(三)建立集中采购信息平台,收集和汇总各类分供商相关资料和集采平台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采购招标管理体系;(四)总结、交流采购招标工作的经验,提供服务。第六条采购招标活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区分标的额的大小,由各级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除劳务大清包和钢材、混凝土采购在本办法试行阶段设置特别限额外,一般采购区分标的额大小,按下表
3、由各级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标的额发起单位组城单位审批单位550万元项目部项目部分(子)公司成本控制部门50100万元项目部项目部或分(子)公司成本控制部门分(子)公司成本控制部门分(子)公司分管领导100500万元项目部或分(子)公司成本控制部门分(子)公司成本控制部门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分(子)公司经理500万元以上项目部或分(子)公司成本控制部门分(子)公司成本控制部门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分(子)公司经理公司成本控制中心注:特殊采购为劳务大清包100o万元以上,钢材或混凝土1500万元以上,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审批;以下由分(子公司分管领导或分(子)公司经理审批。第
4、四章招标第七条招标采用下列方式:(一)公开预审。在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分供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二)公开后审。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上所有分供商均能参与投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才能确定为中标人;(三)邀请招标。施工难度较大的特殊工程或专业工程,或是有特殊产品性能要求的,由项目部从集中采购平台上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或供货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分供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四)单一来源。向建设单位指定的分供商或在地区、行业有垄断地位的分供商进行采购,可供选择的分供商仅一家。或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情
5、况。(五)比价询标。适合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普通物资采购活动,仅在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价格比选即确定分供商。(六)应急采购。适合项目部临时的、零星的和紧急情况下的采购活动,流程和审批手续简单快捷。第八条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方式程序如下:(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通知或投标邀请;(三)分供商申请投标;(四)公开预审方式招标的,对申请投标的分供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人;(五)招标人向投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为通过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六)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踏勘;(七)招标发起人组织对招标
6、文件答疑;(八)招标发起人组建评标小组,指定小组成员;(九)分供商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一并递交);(+)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审批单位决定中标人,采用公开后审方式的须进行资格审查后决定中标人;(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十二)与中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第九条单一来源、比价询标及应急采购的程序按集采平台设置的流程进行操作。单一来源:由需购方提供分供商的相关资料,报相应审批单位审批,通过后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登记。比价询价:(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
7、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审批单位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集采平台上公示。应急采购:由需购方向对应审批部门提出应急采购申请,申请通过后,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登记。第十条招标文件的编制(一)招标文件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在集中采购平台上提供范本,各招标发起人填写内容,报招标组织单位审批。无招标文件范本的,由各招标单位参照国家相应的或类似的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编写规范的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内容应
8、根据招标对象的不同应包括: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工期、供货时间、质量要求、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和办法、预付款和履约保证金额度等。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一般不应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和补充的,报分(子)公司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通知所有投标人。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发起人根据需要组织答疑。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第十三条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应少于7个工作日。第五章投标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作废:(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
9、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劳务分包投标如果允许班组参加投标的,必须由班组长本人签字);(二)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三)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四)逾期送达投标书的;(五)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第十五条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作出响应。第六章评标开标定标第十六条评标、开标、定标活动,由招标组织单位主持,在集采平台上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报价。第十七条评标、定标应采用科学的方法,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对于招标对象为劳务、专业分包商的,一般应对投
10、标人的报价、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组织设计、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相关业绩、财务状况、分供商在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上的评定等级等因素按照评分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对于招标对象为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一般应对投标人的报价、相关业绩、财务状况、交货期、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分供商在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上的评定等级等因素按照评分权重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办法可参考集中采购平台上的评分标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确定。第十八条评标小组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招标发起人按集采平台的规则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前,评标小组成员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掌握招标项目
11、的招标要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分办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与招标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成员应主动回避。第十九条评标结束,评标小组评出中标候选人,出具中标候选人先后排列顺序,在集中采购平台上填报中标单位审批表,根据权限报招标审批单位,最终确定中标人。第二十条自开标至定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第二H一条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发起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中标公示,同时告知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第二十二条中标通知书发出3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项目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公司内部合同范本、商务谈判等内容并按集采平台的流程执行审批程序后签订合同。第二十三条
12、各分(子)公司应在集采平台上制定本单位合同签字盖章审批流程,严格按流程审核签字盖章。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成控经理为直接责任人。第二十四条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从其他投标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中的黑名单。(一)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公司签订合同,导致合同签订延期的;(二)中标后要求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与公司签订合同的;(三)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第七章罚则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给予警告、取消一定时期投标权、降低评价等级、列入公司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的处罚:(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二)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三)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公司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四)以行贿谋取中标的。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招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第二十七条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进行调解。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