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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阳江市阳东区农业用水价格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粤府办2016)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粤办函20222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8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革的通知(阳府办函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参考阳东区水务局提交的阳江市阳东区东湖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专题报
2、告、阳江市阳东区夏水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专题报告、阳江市阳东区沙湾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专题报告、阳江市阳东区江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专题报告、阳江市阳东区上水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专题报告、阳江市阳东区马岗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专题报告,结合我区实际,拟制定阳江市阳东区农业用水价格收费方案:一、农业水价定价方式根据农业用水价格管理规定,我区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农业水价收费标准按照补偿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结合我区实际,并参照
3、阳江市及其他周边县(区)的做法,我区灌区农业水价可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业等类别,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二、实施范围阳东区东湖灌区、夏水水库灌区、沙湾水库灌区、江河水库灌区、上水水库灌区、马岗水库灌区6宗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用水户。三、农业用水价格标准(一)基本水价1、粮食作物用水价格为:0074元/立方米;2、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业用水价格为:0.099元/立方米。(二)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用水户应当严格按照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用水定额或用水计划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对应类别水费外,对超定额、
4、超计划用水的部分还需按照下列标准缴纳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用:1、超定额(超计划)50%(含)以内的水量按基本水价1.5倍计价;2、超定额(超计划)50-100%的水量按基本水价2倍计价;3、超定额(超计划)Ioo%以上的水量按基本水价3倍计价。四、计量标准1、计星和定额计费周期用水量以年度为一个计算定额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一个周期结束后,对超过计划用水量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2、基础定额水的核定和用水计划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阳东区水资源状况,结合用水户的生产、经营用水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核定下达用水计划。3、动态调整程序用水单位或个人因经营模式或产品结构调整、生产规模扩大等原因确需增加本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重新核定计划用水。五、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各灌区按核定的水价标准向农业用水户收取水费,并按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我区农业用水价格报区政府批复之日起执行。阳江市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