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712695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1.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2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限下项目)发包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

2、发(2019)11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限下项目的发包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限下项目是指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的范围但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具体标准为:(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不含)以下的。(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三)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达到必须进行招标范围和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不得肢解

3、为限下项目规避招标。第四条限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概算或者预算;(二)有关部门审批的相关手续;(三)资金已到位或资金来源已落实;(四)施工类项目有满足施工发包的设计或作业方案及其他技术资料,且施工条件具备;(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项目法人作为发包人对项目发包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并完成招标方案核准或变更手续。项目法人(发包人)不得擅自拆分项目肢解发包,违规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违反程序发包,不得同意服务商违反相关规定的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第二章发包方式第六条公开招标发包。具备条件的同

4、类限下项目的施工、大宗原材料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应当打捆公开招标。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在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认定,报区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第七条公开随机抽选发包。指发包人使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随机抽选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承包商中随机抽取。公告中确定的价格即为合同价格。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施工类项目发包。第八条公开比价发包。指发包人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中按照比价文件要求选择最低价承包商的方法。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施

5、工类项目发包。第九条公开竞争性比选发包。竞争性比选指发包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综合比较,以选择最优承包商的方法。确因时间、技术、工艺等特殊原因,抽选发包难以满足需求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将发包方案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可采取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商。适用以下项目:(一)重要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项目发包。(二)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区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的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施工类项目发包。第十条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取发包。指发包人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取服务提供商,可采用中介超市提供的任意一种方式选取

6、,其操作按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要求执行。适用于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项目发包。第H一条直接发包。指发包人依照规定,直接确定服务商的发包方式。属于第七、八、九条适用范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确定服务商。(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其他经区政府同意不宜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公开比价、随机抽选、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取的项目。以上情形第(一)款所列情形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由国安部门认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由保密部门认定,是否涉及抢险救灾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第(二)款所列情形由行

7、业主管部门认定;第(三)款所列情形由项目业主报区政府同意。第十二条自主发包。5万元以下的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相关服务的发包活动,由项目法人(发包人)按三重一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开展集体决策,自行组织发包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三章发包要求第十三条限下项目的发包按以下程序执行。(一)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按照达到必须进行招标范围和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程序执行。(二)采取随机抽选的,按照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选操作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执行。(三)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按照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

8、操作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执行。(四)采取公开比价的,按照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比价操作办法(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五)采取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的,按照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十四条限下项目发包应当编制发包文件(含发包公告),明确发包范围、发包方式、发包程序、承包要求等有关内容(发包文件参照重庆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标准文件编制),发包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发布。第十五条限下项目发包人必须与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业主相一致,如确须变更的,必须经原批准部门书面同意。第十六条公开竞争性比选的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进行交易;公开比价、公开随机抽选的项目应当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相关服务应当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交易。第十七条限下项目实行无标底发包并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依法审批的项目投资额(项目投资概算或者预算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财政评审等方式强制要求发包人再报审最高限价。第十八条施工类项目中标候选人按满足发包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包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应当要求承包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承包价差额的13倍,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当要求承包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

10、证金、预留质量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发包限价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质量保证金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本区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活动,具体负责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及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综合监督,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法人的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活动实施监督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项目合同履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场地建设管理,为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活动提供服务,配合交易系统的信息发布等。区国资金

11、融发展中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监管职责,督促各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工程项目在建及竣工验收后的全过程资产管理,并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属国有企业限下项目发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对限下项目发包活动依法实施监察和审计。第二十一条限额以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实行属地负责制,属地可根据项目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机构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第二十二条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建设动态、资金使用信息等应当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等媒体依法公开,并在项目所在地镇(乡

12、、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法人要主动向项目所在地镇(乡、街道)、村(社区)通报项目情况,接受当地群众监督。村(社区)要成立由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等组成的义务监督小组,加强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督。第二十三条项目法人(发包人)应定期将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情况报送至发包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发包监督部门汇总后报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革委,以备开展合法合规性检查。第二十四条监督部门、项目法人、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等限下项目发包相关主体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涉嫌犯

13、罪的,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业主为区级各镇街、村、社、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区属平台公司,且使用各类公共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国有资金、集体所有资金、村社自有资金等)工程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的发包人是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或按程序确定的代建单位。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服务商)是指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要求,能够提供工程建设施工、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服务和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本办法所称行业主管部门是指经济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林业等部门。第二十六条属于中华

14、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明确应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发包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开展发包活动。区财政局按照法定职责对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的实施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开随机抽选、公开比价拟实行电子化交易,由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建设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和日常管理。发包人和服务商应事先在交易系统上完成入驻登记。发包人进行入驻信息填报和一致性比对后,完成入驻登记。服务商向行业监督部门提交入驻申请,由行业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批准后纳入交易系统,完成入驻登记,形成我区备选承包商库。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国家、重庆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1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

15、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选操作办法(试行);2.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操作办法(试行);3.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比价操作办法(试行);4.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重庆市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操作办法(试行)第一条采取随机抽选方式确定承包商的项目,由发包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持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及随机抽选文件按照一事一选原则,在交易系统中确定。随机抽选指发包人使用交易系统随机抽选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承包商中随机抽取。公告中确定的价格即为合同价格。第二条发包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不得针对潜在投标人收取或变相收取招标文件费、报名费。第三条采取随机抽选的由发包人或代理机构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包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https:/(二)随机抽选的承包商为已进入南川区备选承包商库,符合本次发包条件且自愿接受本随机抽选文件约定及其载明合同条件的承包商。服务商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参与交易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且承诺满足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交易系统的项目交易活动不接受现场报名。(三)发包人委派一名代表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